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有史以来最大宗制造摇头丸案23日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在广州、惠州等地疯狂制造616公斤毒品摇头丸的15名被告先后出庭受审,其中包括两名香港人。在法庭上,15名毒犯各执一词互相推卸责任。
据检察院指控,2000年1月至2001年11月,张剑辉先后纠合被告人黄锦明(香港人)、冯星如等15人制造俗称“摇头丸”的毒品贩卖牟利。首先,他们在广州市怡乐路一家汽车修配厂制造毒品。随后,张剑辉通过王瑞麟纠合黎剑雄等人在广州市天河区龙洞柯木浪(音)的一间厂房内制造摇头丸,并将毒品藏在黎剑雄家中。而2001年11月,张剑辉等人再次辗转,去了惠州市大亚湾区,还是选择了汽车厂作为毒品制造基地。然而,正当他们运送摇头丸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在厂内制造毒品的也被一网打尽。
案发后,在张剑辉的情妇家中、黎剑雄家中、以及大坪街制毒厂房等地,竟然查获了含有毒品的白色粉末和药丸高达616公斤,甚至连房内的不锈钢盆、家用粉碎机容器里面都是毒品。
2002年1月4日,张剑辉被逮捕。2003年9月8日,广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制造毒品罪,起诉了15名涉案的嫌疑人。
据报道,张剑辉在法庭上答非所问极力推卸责任,表示自己是受人指使的,并不是组织者,并说自己没有用过黄锦明的配方去制毒。张剑辉说:“以前我说摇头丸的配方是从黄锦明那里来的是撒谎,制摇头丸的原料和配方是三哥和他的老大‘肥仔’给我的,因为是‘亲人’的关系,所以我一直不想说。”
张剑辉称,他与“三哥”的所谓亲人关系是这样形成的:“三哥是我情人的哥哥,我和情人生了个女儿,叫他三舅舅。”
张表示自己与黄锦明是1999年认识的,自己没有纠合他们制毒,还表示拿摇头丸化验是黄锦明的主意。张剑辉在离开法庭的时候,还不停的摸着自己的脑袋,四处寻找与他打招呼的亲人。
黄锦明称,在从化试制的时候,张剑辉负责出资,冯星如负责列出配方和生产设备的清单,自己就负责买原材料。黄锦明称,他与张剑辉开始试制摇头丸的时候,“张拿了十几粒摇头丸给我,我就把摇头丸交给冯星如去化验,化验单是用电脑打印出来的,我把打印好的配方交给了张剑辉。”有了配方之后,他带着张剑辉去从化见了黎厂长,黎找来“打片”的人,张每天付给“打片”的工人100元。经过了数次试制之后才成功。
然而,冯星如在出庭时却陈述了一个截然相反的事实。冯星如当庭翻供声称:起诉书中指控的全部都不是事实。药的配方不是他给的,自己也不懂得怎么去制药,所谓的化验单也是子虚乌有。冯新如称,2001年4月份左右,黄锦明给了他几粒药片让他去化验,他问黄锦明这是什么东西,黄表示自己不知道。几天后,黄锦明又给了他几次药片,他都没有去化验。黄让他去找药粉,他也没有找,后来被黄逼急了,就拿了一些自己吃的含糖钙粉和维生素C片给了黄,谎称是他要的药。
昨日,从上午9时至下午5时,15名被告轮流上庭,接受讯问,结果大家各执一词互相推卸责任。此案将在今日继续开庭审理。(记者李朝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