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4日电 曲乐恒诉张玉宁车祸赔偿案今天上午在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的二楼法庭开庭。据中国体育在线报道,经过三个多小时的两轮辩论,庭审于12点10分结束。原被告双方同意庭外调解。
此案原定在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一楼的小法庭进行审理,但考虑到旁听的人会比较多,在曲家的争取下,法院最终决定将审判改在二楼的大法庭。曲乐恒到庭,作为本案被告人的张玉宁没有出席此次庭审。
法庭上,双方就赔偿金额及此案到底是诉民法,还是诉道路交通处理办法进行了激烈辩论。由于难以达成共识,法官提出庭外调解,原被告同意。
曲乐恒车祸事件大事记
1.2000年4月26日晚,曲乐恒与队友张玉宁等人驾车外出,归途中发生严重车祸。
2.2001年3月28日,辽足俱乐部总经理钟晓哲推出了《关于曲乐恒非因公负伤的处理决定》,但曲家并未接受。
3.2001年3月29日,曲家在沈阳天都饭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声称车祸不是意外,而是张玉宁和黑社会导演的,表示要追究张玉宁的刑事责任。
4.2001年4月3日,张玉宁被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传唤调查。
5.2001年10月19日,受曲乐恒委托的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正式递交要求追究张玉宁刑事责任的自诉状。
6.2001年11月9日,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曲乐恒对张玉宁的刑事自诉请求。
7.2003年3月中旬,曲乐恒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双方的民事调解提上了日程。
8.2003年6月30日,曲乐恒委托家人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将张玉宁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574万元人民币,和平区人民法院已在7月7日正式受理了这起诉讼。
9.2003年7月17日,曲乐恒和家人从北京返回沈阳,准备曲乐恒诉张玉宁车祸赔偿案的正式开庭。(资料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