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二月二十六日电 题:爱国不分左中右
--访全国政协委员、律师黄英豪
中新社记者陶社兰
“爱国应该是每个生活在香港的中国人的义务,爱国不分左中右。”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黄干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英豪在接受本社记者专访时,这样表述他的观点。
黄英豪,一九六三年生于香港,一九八四年毕业于英国根德大学法律系,一九八五年在伦敦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后,回港进入父亲创办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实习律师,一九八八年二月成为香港高等法院的律师。一九九七年,他创立香港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并担任会长,希望能为香港年轻的律师提供协助,同时加强香港与内地之间的法律交流。二00三年任全国政协委员。
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黄英豪坦言,在过去的记忆中,也是没有国家观念的,但民族感情肯定有,它建基于对中华文化、中国历史的了解。其实像他这样的香港人,国家观念相对比较薄弱,但民族感情相当强烈。有许多现实的例子,比如女排夺得世界冠军、中国在奥运会上取得好成绩、北京申奥成功、神舟五号升空等等,香港人同样感受到这种喜悦,并引以为豪。但从国家观念来说,香港毕竟与祖国分离了那么久,而且,过去的殖民统治,也没有国家观念的教育,再加上新中国成立后,经历了一些动荡,令到香港人对中央政府有一些看法。同时,香港是一个国际化城市,国际传媒对中国的负面报导多于正面报导,也影响到香港市民的判断。历史与现实两方面的因素,使得香港人对国家的认同感偏低。面对这种实际情况,黄英豪认为,政府应加强公民教育,使大家明白是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
黄英豪指出,有些人谈爱国,实际上对这个概念做了模糊的解释。应该明确,爱国,就是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爱这个国家,还应该多了解这个国家的宪法。每个国家都有宪法,规范公民基本的权利和义务,这是立国之本。而由宪法三十一条衍生的基本法,就成了特区的小宪法。如果不尊重这一点,就很难说这个人是爱国的。
经常往来于内地与香港,黄英豪不赞同至今仍有人把内地与香港称为“中港”,他认为这是不健康的。他说,香港目前有些笼统的称号是不科学的,民主派不一定民主,左派肯定也不完全是左。所以,爱国不分左中右,应是每个生活在香港的中国人的义务。
对于基本法规定,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黄英豪赞同管治香港的人士最好没有外国护照。他说,环顾世界,没有哪个国家的议会允许外国人当议员或在政府中做首长级的官员。香港有这样宽松的环境,但管治香港的人,应有更高的标准,要诚心诚意地为特区、为国家服务。一国两制的精髓在哪里?就是要把香港的经济发展好,民生得到改善,香港才有它的生命力,才有示范作用。
忙于自己的事务之余,黄英豪还十分热心青年工作,推动两岸三地青年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他特别希望生活在香港的人特别是年轻一代,对中国近代史、国家的改变要有更深刻的认识。要回顾历史,也要与时并进往前看。要有稳定的环境,才能继续经济建设,令整个国家繁荣、富强,不要被一些空洞的口号所迷惑。民主只是手段,但民主不会自动带来繁荣。正因为民主要付出成本,所以要循序渐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