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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通讯:西藏农民一妻多夫家庭见闻

2004年07月28日 13:32

  中新社拉萨七月二十七日电题:西藏农民一妻多夫家庭见闻

  作者徐足之赵晓辉

  一个下午,一个村子,在一个“一妻多夫”家庭做客。这令中央新闻媒体采访团成员兴奋不已。

  西藏自一九五九年民主改革后,已经由经济落后的高原地区逐步走向物质现代化。而在宗教文化和婚姻家庭领域,藏传佛教在今日西藏日益发扬光大,古老的“一妻多夫”婚姻现象仍然存在于一些边远农区。

  中国合法的婚姻模式是一夫一妻制。但中国《婚姻法》却给了实行区域自治的西藏以变通的法律权力。一九八一年通过的《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规定,对执行变通条例之前已经形成的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婚姻关系,凡不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者,准予维持。

  日喀则地区属于“后藏”,为历代班禅的教区。日喀则地区行署所在地是日喀则市,市郊不远有乡曰“边雄乡”,乡下有村名“加瓦村”。加瓦村有位富裕的老农民叫索朗次仁。记者采访索朗次仁一家发家致富之道时发现,索朗次仁为他的三个儿子娶了一个儿媳妇,家庭生活居然十分融洽。大儿子在县城开出租车,二儿子在乡里做裁缝,三儿子留在家做农活儿。

  记者了解到:眼前三个丈夫的妻子在家里很有地位,除了做家务和照顾家人外,她还可以为几个丈夫分配任务,并掌管家中的财务大权。如果这样的家庭能够延续长久,说明这位妻子很有协调能力,她在全村就很有威望。

  出乎人们意料的是,西藏一妻多夫家庭中,妇女的权利得到很好的保护。因为,大部分情况下,妻子的身边只有一个丈夫。比如,在现代社会里,很多一妻多夫家庭都象索朗次仁家的一样,一个丈夫在家务农,另外几个出外打工。在外打工的兄弟回来后,务农在家的会主动从妻子房间里搬出来单住。

  索朗次仁向记者介绍,一些富裕了的西藏农民仍然选择一妻多夫,他们家庭年收入可达七、八万元。在加瓦村的七十七户人家里,有十一户属于一妻多夫家庭,他们的家境都很不错。

  边雄乡党委书记郎木杰说,一妻多夫家庭在西藏比较普遍,但这种家庭大都没有受过现代教育。现在很多西藏年轻人对一妻多夫婚姻模式就不赞同。加瓦村的次杰刚刚从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毕业,他虽然认同“一妻多夫”现象是一种传统民俗,但他自己不会选择这样的婚姻模式。

  恰巧北京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专家丹增在拉萨出差。记者就有关问题专访了丹增。他说,一妻多夫制在西藏已有上千年的历史,这是保护家庭财产不分散的一种办法。在一夫一妻的婚姻模式下,几个男丁分家后会造成家中财产的分割,减弱大家庭的力量。而且也会使家中劳动力缺乏,影响家庭财富的聚集。

  丹增说,西藏一妻多夫制是在特定的生存环境下形成的,主要存在于农区。西藏地处高原,可利用的耕地面积很少,再加上恶劣的生存环境,小家庭的力量十分微弱,一妻多夫家庭则可以壮大家庭力量。在生活环境和文化都比较相近的喜马拉雅山南北两麓,很多地方至今仍存在一妻多夫家庭现象。

  丹增预言,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现代文明的普及,这种传统婚姻制度必然走向消亡。现在已经有些一妻多夫家庭出现了弟弟娶妻单过的情况。“不过,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价值观念短时间内很难改变。”


 
编辑:孙何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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