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闻中心|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科 教|时 尚|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商城|供稿|产经资讯|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香港政府就监听做过渡安排 希望下年度立法

2005年08月10日 09:33


许仕仁强调,发布行政命令是为了确保执法不会停顿(资料图片)

  中新网8月10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表示,《执法(秘密监察程序)命令》是过渡的安排,维持执法工作不会停顿,这是香港政府的责任,并希望在下个立法年度立法。

  许仕仁昨早在中区政府总部指出,认同必须就监听这项侦查方法立法,并期望在下个立法年度进行立法,以及与大律师公会等专业团体,讨论草案如何草拟及其内容。

  不过,他强调,除了考虑法律的问题,香港政府还有责任继续维持治安、维持执法能力,以及维持肃贪倡廉等工作。因此,在这过渡时期,决定以行政指令作为过渡安排,使执法、侦查、维持治安不会停顿,这是政府的责任。

  许仕仁指出,《执法(秘密监察程序)命令》所规范的是“监听”,即一些比较秘密形式的侦查方法;他并强调,执法机构一向有责任,也有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侦查工作。

  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指出,指令约束执法人员,不影响市民;而一直以来,按照普通法原则,执法机关为了调查案件,是有权监听的,而《基本法》第30条说明,市民的通讯自由不受干扰。

  她强调,行政指令并没有剥夺市民任何权利,只是令执法机关在行使有关权力时,更为规管化和做出有效监督,所以是符合人权法的要求,不会对市民有任何损害。

 
编辑:杜燕】
:::相 关 报 道:::
·香港政务司长许仕仁将亲掌12月世贸会议统筹工作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