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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间先后杀7人 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汉庆被枪决

2005年12月24日 09:03

  中新网12月24日电 据都市消费晨报报道,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核准,12月22日,乌鲁木齐市中院对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汉庆执行死刑。

  马汉庆,武汉人,曾化名吴厚宜、刘志强,1993年开始犯罪生涯。1996年开始逃亡,曾到过重庆、成都、江西九江、广州等地。

  2004年11月初,公安部悬赏20万元缉拿马汉庆。同年11月11日,马汉庆在海南三亚落网。此前,他用化名在三亚结婚,并育有一女。

  今年6月21日,马汉庆在乌市中院接受审判。法院经审理查明:马汉庆多次伙同他人或单独在武汉、乌市实施抢劫犯罪,抢得现金945445.5元。在抢劫过程中先后致7人死亡,5人重伤。

  7月14日,乌市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马汉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马汉庆分别赔偿两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坎拜尼沙·阿不都热西提、艾力·谢力甫各项经济损失231342.12元、115668.72元。

  宣判后马汉庆当庭表示不上诉。自治区高院经核准后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孙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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