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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遭人非法扣押 港星告北京丰台警方不作为

2006年04月05日 15:04

  中新网4月5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香港反派明星方良刚昨天到北京丰台法院,当庭指控丰台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方良刚称,他被人殴打、搜身并扣押证件,丰台公安分局接报警后却无动于衷。他要求丰台分局赔偿他1元精神损失。

  报道介绍,方良刚曾主演、编剧、策划和制作过《豪门》、《银狐》、《戏王之王》等电视剧。2004年,他在内地拍摄40集电视连续剧《浪卷红尘》,结识了在该摄制组担任监制和管理财务的赵某夫妻,之后与两人发生了纠纷。方良刚称,当年8月11日,他和4个学生正在住处准备吃饭时,赵某夫妻等7人闯了进来,对他们强行搜身后,非法扣押了他们的身份证、护照及拍摄素材带等物品。

  方良刚称,就在他报警后,丰台公安分局太平桥派出所却以此案为经济纠纷为由,拒绝处理赵某等7人,也不帮他们要回各种证件。“我的身份证、护照被扣押了178天,我母亲病故也无法回家。”方良刚认为,派出所只对他遭殴打进行了询问,对他被扣押证件、强行搜身等都无动于衷,并拒绝进行处理。他曾4次去派出所索要“接受案件回执单”也遭到拒绝,丰台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不作为。

  方良刚称,自己只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丰台公安分局对赵某等人的行为予以惩罚,并索赔1元精神损失。

   到庭参加诉讼的丰台公安分局两位民警辩解称,赵某的丈夫和方良刚曾先后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及时受理了此案,并让方良刚就医,但方良刚一直没有提交诊断证明材料,才使得案件悬而未决,责任在方良刚自己。丰台公安分局同时称,赵某和方良刚发生经济纠纷,应由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公安部门不能越权干预,也不能解决方良刚物品被扣问题。(邹桂)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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