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撕票后将尸体绑电线杆上 水库沉尸案主犯判死刑

2006年06月11日 06:18

  中新网6月11日电 京华时报报道,前天上午,南观水库沉尸案的主犯李军,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另一案犯姜长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5年2月3日下午4点多,李军和姜长山将史某骗到了房山区燕化公司前的平房里,两人用胶带将史某的双手、双腿绑住,用毛巾堵住史某的嘴,殴打史某强行要钱,史某被迫答应向前妻许某借钱。次日上午9点多,史某给前妻许某打了电话,以签合同急需用钱为由借款3万元,并要求许某将钱放在自家的茶几上。许某照办后,李军从史某处拿钥匙开门将款取回。钱到手后,两人撕票,并于当晚将史某的尸体绑在水泥柱上沉入青龙湖镇南观村水库。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判处李军死刑。鉴于姜长山在杀人犯罪中的从属地位,并有坦白情节,因而从轻处罚他死缓。(孙思娅)

 
编辑:宋方灿】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