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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居民阶梯电价下月听证年内实施

2012年04月10日 15:00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河北省物价局发布公告,将于5月10日在石市召开价格听证会,对河北省居民阶梯电价方案进行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将设23名听证参加人,同时设旁听席8名,居民可于4月9日至20日向省物价局报名。

  阶梯电价全名叫做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把平均每户的用电量设置成为几个阶梯,第一个阶梯为基数电电力设施量,这个阶梯内电量比较少,每千瓦时的电价也比较低。第二个阶梯电价比较高,定价也会高一些。第三个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简单的说阶梯电价就是用电越多,价格越贵。

  根据此前发改委公布的方案征求意见稿,阶梯电价拟分为三档,第一档覆盖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困难群体可以享受一定的免费电量;与此同时高于地区平均水平一定幅度的第二、三档电力消费则需要缴纳更多的费用,具体怎么分档则要根据地区发展状况来定。据了解,目前河北省的阶梯电价实施方案正在进行最后的确定,希望能拿出成熟的适应河北省具体情况的用电标准。

  昨日,河北省物价局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省物价局定于2012年5月10日在石家庄市召开价格听证会,对河北省居民阶梯电价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共设参加人23人,由消费者、经营者、有关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人员构成。其中:消费者11人,11个设区市各1个名额。其中邯郸、衡水两市各1名农村居民;石家庄、承德两市各1名城市低保人员;保定、秦皇岛、沧州、张家口、廊坊、邢台、唐山七市各1名城市居民。各设区市消费者参加人由设区市物价局委托当地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旁听人员8人,通过电话报名方式,按报名顺序或随机抽取产生,报名时间为4月9日至4月20日。

  居民阶梯电价将在听证会后,根据听证情况调整、上报后,于年内实施。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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