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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阶梯电价关键要让中低收入家庭从中受益

2012年04月28日 08:45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6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阶梯电价。目前,多省已发布听证方案,其中江苏首档电量最高,为每月204度;陕西最低,为每月120度。(4月27日《新京报》)

  所谓居民阶梯电价,简单来说,就是居民用电越多,支付的电价水平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在这种机制下,各地的基准电价,即第一档电价的测算非常重要。也就是说,关键要让中低收入家庭从阶梯电价中受益。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看来,阶梯电价的最大意义是解决公平和效率问题。

  然而,从某些省市出台的阶梯电价方案中,大家不难看出一个字:涨。因为在冰箱、空调、微波炉等这些若干年前的奢侈消费品早已进入寻常百姓家庭的今天,要想每个家庭每天只用4度电(陕西首档电量为每月120度),那不是让这些家用电器成摆设吗?难怪不少网友留言说:这次阶梯电价是以低碳节能为幌子,行涨价之实。更有人直截了当地指出,阶梯电价不是让电价上阶梯。

  与此同时,有人根据公布的方案和2009年我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的30%分析计算此次阶梯电价将使电网企业每年增收约170亿元。难怪自阶梯电价方案公布以来,民众的抱怨与质疑也接踵而来。这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曾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新浪网,对2432人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46.7%的人支持实施“用电越多,电价越贵”的定价原则,但81.7%的人更期待阶梯电价在“高档”上提价,在“低档”上降价,实行电价有涨有跌,从而让低消费用户受益,推动能源节约型生活方式。

  笔者认为,在能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实施阶梯电价,抑制不合理需求,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固然值得肯定。但当前关键是要在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与百姓负担上找好平衡点。今后实施的阶梯电价一方面要确保不增加普通民众负担,还要体现节能意识;另一方面要有利于形成“限制多用,鼓励少用”的观念。日本的电价制度规定了多种计价模式。其中,针对居民生活用电,采用分段电价制:第一段为120千瓦时,是生活必需用电,电价最低;第二段为121至250千瓦时,电价与电力平均成本持平;第三段为250千瓦时以上,电价最高,反映电力边际成本的上涨趋势,用以促进能源节约。但是,目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阶梯电价改革方案中没有真正体现这一要求。更何况当前中国电价相对于平均工资来说并不低(是发达国家的4.52倍)。

  在“抄表工年薪10万元”和电网企业“120人的会议3天花费300万元”的新闻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当下,推进电价改革顺利进行还需要公开电价成本账目,让公众确信电网的成本是合理的。同时也应明白,降低成本不只有涨电价一条路,电网企业可以通过增加科技含量来降低损耗,淘汰敷衍了事的电业职工实现减员增效等。因此,期待各地在制定阶梯电价时,一定要兼顾国家、电力企业和民众的利益,而民众利益居首要位置。切不能为了图省事搞一刀切,必须要考虑地区差别、城乡差别等因素,要以不增加中低收入家庭负担为前提,合理确定阶梯电价标准。只有这样的阶梯电价,方能达到保障民生和节约能源的双重目的。作者:刘纯银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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