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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阶梯电价听证 代表全部赞成实行阶梯电价

2012年05月22日 09:34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今天整整一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召开,19名听证参加人全部赞成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提出建议的焦点在于,如何完善物价局之前公布的一、二套阶梯电价方案。

  背景:实行阶梯电价,建立公平负担机制

  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是指用电价格随着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定价机制。

  湖南省物价局透露,自2005年以来,湖南省电价提高7次,各类用电平均每度电提高0.166元,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仅提高0.04元。目前,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度低于工业用电价格0.15元至0.30元。居民生活用电低于成本部分,是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进行交叉补贴的,加重了工商业企业电费负担。

  同时,在居民用电中,5%的电量消费最多家庭的用电量约占到居民用电总量的20%,10%电量消费最多家庭用电占居民用电总量32.7%,20%电量消费最多家庭用电占51%;从而造成用电量越多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

  该负责人介绍,对居民试行阶梯电价相比现行单一制电价,按照用电量的多少,合理划分“基本”与“非基本”的用电需求,根据不同居民的承受能力,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一定电量免费,保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以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同时,促使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多负担电费,建立公平负担的机制。

  方案:两套方案供选择

  湖南省物价局此前公布的阶梯电价两套方案分别为:

  方案一:不分季节。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60度以内,电价保持不变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60度以上至270度,每度电价提高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70度以上,每度电价提高0.3元。

  方案二:将1、2、6、7、8、12月设为冬夏季,其各档基数在方案一基础上每月增加50度;春秋季为3、4、5、9、10、11月,其各档基数在方案一基础上每月减少50度。“方案二”中的冬夏季,每户月用电量在210度以内为第一档,电价保持不变;月用电量在210度-320度之间的,每度加价0.05元;月用电量超过320度的,每度加价0.3元;而春秋季,各档基数在分别为:110度以内、110-220度、220度以上。

  此外,今天湖南省物价局还陈述,本次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为全省由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用电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提价水平每千瓦时1.1分进行调整。

  建议一:加快实施“一户一表”

  首先发言的消费者代表徐崇茂“基本同意阶梯电价”,但他认为,“每户每月160度电”为基数不妥,应该以年为单位。他还认为,一表一户的用户在城市里比例很少,只占21%,真正涨价的就是这21%。

  消费者代表赵铁林也认为,目前的合表用户主要是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统建住房、物业公司二级供电小区、零散的多户合表及学校等,但是“合表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有失公平。

  “建议相关部门要督促供电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并加快实施‘一户一表’及配套设施的改造,确保阶梯电价政策合理,公平执行到位。”赵铁林说。

  建议二:方案二操作复杂容易发生纠纷,提高技术手段

  赵铁林还认为,当前,湖南省居民用电的抄表工作是供电部门采用人工抄表方式,受天气、人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每月抄表时间不一定非常准时,如果某居民的月用电量刚好在三个档次基准点电量附近,极易发生纠纷。

  他建议,供电部门严格执行抄表周期,准确抄表。同时,供电部门采取可行的技术手段,提高抄表工作质量和表计质量的可信度。

  消费者杨骐铭代表也认为,如果操作成本不太高,建议采用方案二,能够适当平抑用电季节性差异对居民电费影响。如果按季节实行阶梯电价,操作复杂,容易引起服务纠纷,建议按方案一,适当提高居民用电量基数。

  消费者代表谢晓青也认为,物价局提出的方案二程序繁琐,本月节约的电,下月可以用,故应以年度为单位。用电户因种种原因不在家,增加了抄表的难度。

  建议三:三代同堂实行阶梯电价有失公平,应按人口算

  专家、学者代表姚建刚也建议两个方案稍作修改:方案一的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由160度增加180—200度。方案二更有可操作性,但冬夏季每月还增加60度,春秋季减少40度。此外,考虑到三代同堂的因素,建议以三口之家为基础,每增加一个人,用电量增加20%。

  来自岳阳的消费者丁先光也认为,有很多家庭是三代同堂,甚至四代同堂,一表一户实行阶梯电价有失公平,应按人口算。

  政府部门的代表匡利娥,建议方案完善,提高基数。她还建议加大对电力公司的成本控制、核算监控。

  建议四: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用户,可适当再调高电价标准

  来自政府部门的代表张志飞“支持阶梯电价”,对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加价标准1.1分过低,可以提高2分钱。

  消费者代表谢晓青也建议,对不实行阶梯用电的用户,建议提价2分—4分钱之间。这有利于提高节能减排的意识,有利于缓解电力企业煤电倒挂的压力。

  湖南省物价局表示,听证会结束后,物价局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吸纳听证参加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制定湖南省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呈报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审批。获批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 喻向阳)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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