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环境信息:既要“能言” 也要“善语”

2012年09月05日 09:28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0)

  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发布的“自媒体”。环境信息主动向全社会公开,不仅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更是顺应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潮流、回应公众对环境保护信息关切的明智之举——

  今年上半年,环保部直接调度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26起,同比降幅达55.9%。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8月29日召开的全国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表示,我国将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处置情况,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公开透明度。同时,我国还将加强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公开,着力推进信息公开。

  环境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的基本手段,是落实公众监督机制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今年5月国务院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8个重点领域之一。

  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发布的“自媒体”,人人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环境信息主动向全社会公开,不仅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更是顺应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潮流、回应公众对环境保护信息关切的明智之举。

  首先,面对关乎人民切身利益的重大环境保护信息,环保部门应主动公开信息,做到“能言”。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环境质量信息,均需及时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

  “能言”,一方面我国环境质量的改善可以言,也应当言,乃促使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有益之举;另一方面,当环境监测数据不那么令人满意时,切不可因此“无语”,或者出现“监测数据喜气洋洋,群众听后怨声载道”的局面。PM2.5引发广泛社会关注,并倒逼新《空气质量标准》加速出台,充分说明人们可以接受“真实的信息”。

  可喜的是,我国在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上已经有长足进步。近年来,环保部通过其官方网站已主动公开各类相关环保信息5万余条;今年又开始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等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并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到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将开展监测,并公开信息。

  其次,相关部门不仅要发声,更要懂得如何发声,做到“善语”。及时公布污染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发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公开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就是一种“善语”。“善语”,就要求有关部门不仅能说,还要能有针对性地说,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而不是自说自话。

  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上,“善语”显得尤为重要。在突发环境事件上“妄语”,甚至采取“捂”、“瞒”等手段试图封锁消息,既不能缓和事态,也不能化解矛盾,反而会使猜测和谣言泛滥。通过网络等新型信息载体及时了解社会舆论,迅速回应公众疑问,澄清种种谣言,应是“善语”的重要内容。

  今年年初的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披露后,龙江下游城市柳州多个超市一度发生抢购瓶装水事件。当地政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微博、网络论坛等传播媒介,在澄清断水谣言的同时,实时公布水质监测数据,引导市民作出理性判断,就是一次成功的“善语”。

  最近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新增了一条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以及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等环境信息。我们相信,有了法律的规范,各级政府部门对环境信息的发布将越来越透明。(鲍晓倩)

【编辑:王珊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