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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建民用建筑将强制执行绿色标准

2013年04月02日 10:4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即将颁布实施

  本报讯 (记者阮晓光)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目前已制定完成,正报请市政府批准,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根据该《办法》,今后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范围,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记者同时获悉,即将实施的《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也提出了全面发展绿色建筑的激励性促进措施。例如,在奖励方面,规定对于获得深圳金级或国家二星级及以上等级的绿色建筑,可给予容积率奖励或资金奖励;绿色建筑的建设单位可以向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贷款贴息;在本市注册的节能服务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建筑物提供节能改造和绿色改造的,可以向市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支持,也可凭项目合同向银行申请无抵押融资贷款等。

  在惩罚方面,如果建筑工程施工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施工方案要求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等。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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