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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治理范围

2013年04月08日 15:41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根据昨天公布的北京市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本市将从8个方面实施69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首次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减排控制对象。今年,各区县要建立颗粒物排放源清单及更新机制,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明确2012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以及2013年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方力解释,“这是北京自己给自己增加了一项减排任务。”挥发性有机物就是针对PM2.5治理而设定的,据悉,挥发性有机物是导致PM2.5生成的重要条件,但在我国,因为对其科研及了解程度还不够,尚未纳入国家层面的污染物减排。

  据了解,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自汽车尾气排放,刷油漆、干洗店、喷漆等多种渠道。根据计划,今年将减少8000吨挥发性有机物。

  计划中指出,对新、改、扩建化工、建材、印刷、家具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行业的工业项目,其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原则上实施2倍削减量替代的审批制度。

  此外,排放废气中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新、改、扩建项目,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有机废气收集率应大于90%;新建家具、电子工业涂装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占涂料使用总量比例不低于50%。

  根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今年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是:大气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平均下降2%。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同比分别削减2%、2%、2%和2%。

  部分重要举措

  4.4万户平房煤改电

  控制全市燃煤总量在2150万吨以内。远郊区县积极开展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力争燃煤总量比2012年降低5%。

  开工建设天然气管网陕京四线。

  基本建成西北热电中心并投产运行,完成东北热电中心主体结构建设。

  组织协调推进2100蒸吨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

  启动19个市级以上工业开发区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工程,完成500蒸吨以上改造任务。

  完成城市核心区平房煤改电4.4万户。其中东城区完成2.7万户;西城区完成1.7万户。

  完善机动车总量控制政策

  研究完善机动车总量控制政策,进一步控制机动车过快增长。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并实施《北京市私人购买纯电动小客车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电动车私人使用申请、购买、补贴等规范化流程。

  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约18万辆。

  研究制定本市出租车提前报废的措施。

  研究更加严格的机动车分区分时限行等政策。

  淘汰450家污染企业

  按照“十二五”期间退出1200家高污染企业的工作方案,2012年到2013年底,全市累计淘汰退出450家以上污染企业。

  在汽车制造、机械、电子、印刷、家具、汽车修理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5000吨以上。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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