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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3户家庭获准太阳能发电 可卖给供电部门

2013年04月18日 01:24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武汉3户家庭获准太阳能发电

  用不完卖给国家电网 每度可卖0.4023元

  本报讯(记者龚平 通讯员王欣)昨天,武汉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证实,我市已有3个家庭申请太阳能发电获得正式批复,其中一家有望在月底发电上网。

  国家电网推出家庭发电可上网出售政策后,3个月来,到武汉供电公司咨询的有10余人次,真正提出申请并获批的只有3人,其中设计最大容量为5000瓦。发出来的电怎么用,两家选择全部自用,一户选择自发自用,剩余电量上网卖。

  有两户分别位于青山、硚口区的居民楼顶楼,准备利用阁楼和露台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板。另外一家位于东湖华侨城别墅区。

  武汉供电公司称,个人通过太阳能发电,用不完的可以反输给电网。在验收时,供电部门会为用户另挂一块电表,计量用户出售了多少电。目前,个人太阳能发电接入报装,需到武汉供电公司客服中心本部申请,提交的材料很简单,只需要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对个人用不完的太阳能电,供电部门按脱硫电价格收购,每度电0.4023元。

  武汉供电公司提醒申请用户,顶楼产权不明的用户慎重申报,避免引起邻里纠纷。

【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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