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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提前打响夏季秸秆禁烧战 "第一把火"将问责

2013年05月10日 12:22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连绵几日的细雨浇灭了南京这座“火炉”,可有经验的市民知道,等雨期结束随之而来的将是反弹式的“骄阳似火”,然而自从迈入5月份,环保部门却更担心“另一把火”。仅去年夏季,南京市就被秸秆“烧”出了5个污染天,其中就包括令全市震撼的“黄泥天”。为此,南京市夏季秸秆禁烧战役提前打响,市政府新出台的政策明确了“谁烧罚谁、烧谁罚谁”。

  夏季秸秆焚烧污染大

  据了解,夏季秸秆数量仅为全年秸秆总量的二分之一,但由于夏收时间紧、秸秆利用难、气候不利等因素,因焚烧秸秆造成的污染天数能占全年总数的90%,2011年夏季秸秆焚烧就给南京市带来了6个污染天,去年同期则有5个污染天,因此守住夏季秸秆禁烧这块“阵地”,对南京市控制空气优良天数、实现“蓝天计划”、确保“绿色亚青”显得尤为重要。

  在漫长的夏季中,每年的5月下旬和6月上旬尤为秸秆焚烧高发期,因此在新出台的《南京市201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中,明确了从5月20日至6月20日,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需组织专人将前日火点巡逻情况于每日上午10:00前上报给秸秆禁烧办公室。

  禁烧期内“谁烧罚谁、烧谁罚谁”

  根据《方案》,今年的5月20日至6月20日为全面禁烧阶段。禁烧期间,各相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将成立“区、街、村、组”四级秸秆禁烧巡查组,但凡在辖区内发现焚烧秸秆的行为,环保等执法部门一律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查处,即就算别人在自家田地里点火,自己也得受罚。

  作为重中之重的5月28—30日及6月8—10日,南京市环保局将联合农委、监察等相关部门开展两次联合督查,对全市重点区域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察并通报。巡查过程中若出现十亩以上大面积火灾或人身伤亡案件的,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每亩总计补助15元或设秸秆收储中心

  据悉,今年南京市农委对开展利用的麦秸秆全面进行补助。其中,省级财政为下达的小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目标任务,每亩补助10元,市级财政在此基础上每亩再补助5元;超出省里要求的部分,市级财政“自掏腰包”,仍旧保证每亩享有总计15元的补助;若未采取机械化还田,各区、镇、村在组织收储后,市级财政依旧每亩补助15元。

  根据《方案》,今年将重点建设秸秆收储体系,每个街道要建立10亩以上秸秆收储中心,每个社区(村)也要建立3亩以上的临时堆放点,并培育专门的经纪人队伍对秸秆进行预处理。

  “第一把火”给予处分得分落后或被问责

  根据《方案》,各区、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对出现“第一把火”或禁烧不力的街道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其责任人的禁烧保证金,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在夏季禁烧工作结束后,南京市环委会还将对各区、园区进行考核,根据组织保障和禁烧成效两大块进行打分(百分制)。得分90分以上且未烧“第一把火”者全市通报表扬,得分70分以下者全市通报批评,低于50分则由监察部门对责任人进行问责。(记者 戚阜生)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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