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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考核县区河流污染治理

2013年07月24日 10:5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为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安徽省合肥市近期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河长制”,由各县(市)区委、开发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作为18条重点河流“河长”,对所负责河道日常管理、水环境持续改善和跨界断面水质达标承担领导责任,并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合肥市纪委通报了该市对“河长”问责的硬性规定。记者李光明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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