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欧光伏争端达成价格承诺 商务部:赞赏和欢迎

2013年07月29日 11:0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27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宣布中国光伏产业与欧委会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安排。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就此发表谈话,表示赞赏和欢迎。

  沈丹阳表示,中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是中欧贸易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摩擦案件,是当前中欧经贸关系中的重要议题之一,双方领导人高度重视,在不同场合共同表达了通过磋商谈判解决贸易争端的意愿。

  沈丹阳指出,今年以来,商务部推动中国光伏行业相关商协会及企业与欧方调查机关进行磋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相关企业多次赴欧与业界沟通。6月5日欧方公布初裁结果后,中方业界就价格承诺与欧委会调查机关进行了多轮密集磋商谈判,付出巨大努力。谈判结果积极、富有建设性,充分展现了双方务实、灵活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智慧。

  沈丹阳表示,中欧贸易额巨大,出现贸易摩擦是正常的,应理性看待,妥善处理。通过对话与磋商解决光伏贸易摩擦,有助于维持一个开放、合作、稳定、持续发展的中欧经贸关系,符合双方共同利益。

  另据新华社电 (记者雷敏)27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全联新能源商会、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等5家行业组织发表联合声明,对中欧光伏争端达成价格承诺表示欢迎。

  声明称,经过中欧双方艰苦、细致的谈判,中国光伏产业代表与欧委会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该价格承诺体现中方绝大多数企业的意愿,使中国光伏产品在双方协商达成的贸易安排下,继续对欧盟出口,并保持合理市场份额。

【编辑:张卓】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