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北京市地铁换乘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2)
■换乘
平均行走时间为3分钟
车站站厅、站台规模以及出入口通道、楼梯、自动扶梯、售检票口(机)等设施的能力应按该站超高峰设计客流量确定。
新标准还认定,换乘车站换乘路径的两端站台跨中区人流密度不应大于1.2人每平方米,各组换乘设施端部前的最大拥堵人数不应超过200人。同站台换乘的行走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节点换乘的平均行走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而在拥堵车站内滞留人员如果一旦超过400人,则认定该站换乘能力差。
同时,站台上的疏散设施能力应满足乘客从站台撤离时间不大于4分钟,即高峰时段该站台上的候车乘客和进站列车所载乘客通过楼扶梯、疏散通道等安全出口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这是考核站台上所有安全出口通行设施能力的规定。
【现状】
记者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了解到,近两年,新开线路在换乘时间上基本控制在3分钟以内,但像东直门、国贸、望京西等车站依旧问题较大,目前已开始进行专题研究,改造初步方案还在制定中。
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站换乘时间长是运营方人为设置的围栏,拉长换乘距离是为了缓解换乘压力,所以解决换乘问题不仅是改造车站本身能解决的,还得从综合治理的角度考虑。比如继续加密轨道交通规划网络,分流既有线路的客流压力,同时,提高线路运能,研究优化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服务水平。
■新车站
出入口不用轮椅升降机
新标准规定,新建车站站台至站厅、站厅至地面不得采用轮椅升降机,应设无障碍电梯。这些电梯位于快速路和主次干路上的车站及换乘站出入口,应至少在2个主客流方向设无障碍电梯。同时,新建线路的每列车均应设置无障碍车厢。
据了解,北京奥运会前修建的车站,由于条件所限,在出入口楼梯靠墙一侧设置了轮椅升降机。使用不便,并侵占楼梯宽度。京华时报记者王晟黄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