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武汉出台"剩菜剩饭法规" 评:政府管理要创新

2013年08月13日 15:33 来源:中广网 参与互动(0)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之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但是在一些地方,铺张浪费的现象依然存在。所以,大家都在积极想办法。武汉市想出了一个招数:出台“剩菜剩饭法规”,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武汉市餐桌浪费现象确实严重。据武汉市餐饮协会统计,去年武汉市的餐饮浪费多达48亿元。对此,武汉市计划近期施行《剩饭剩菜行为的自律公约与处罚办法》,相关部门将定期检查武汉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市内餐馆、饭店、宾馆、学校食堂的剩饭剩菜现象,并在媒体通报测评检查结果,对表现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评比先进优先等奖励。

  无独有偶,珠海市最近也起草了《珠海市餐饮浪费处罚暂行办法》,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如果餐厅在餐前不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餐后不提示消费者打包剩菜,可能将被处以2000元到1万元罚款。

  对于武汉等地提出的“剩菜剩饭法规”,有人拍手叫好,认为当浪费逐渐成为很多人的一种习惯的时候,光依靠道德的力量去谴责已经很难奏效,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说及时填补了道德层面不能约束的这一空白。但是,也有很多人提出批评意见。反对的声音主要集中在政府公权力的使用上。有人说,在某种意义上,武汉市打算处罚餐桌浪费就是“权力肆意”的一个标本。政府部门不能总是大包大揽,恨不得把什么事情都管起来。该管不该管的都要管,这本身就是许多地方、许多政府部门和官员身上的“陋习”。

  另外,所谓“剩菜剩饭法规”一定能奏效吗?武汉市的办法规定,各主管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或行业管理规章,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约谈告诫、限期整改、通报批评、降低会员等级、媒体曝光、取消评先资格等处罚。问题是,什么是有关规定?什么样的情节是轻、什么样的情节是重?这样的法规会不会又变成一纸空文?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全国青联委员、全国青联新闻出版界别副秘书长吴永强对此发表评论。

  “剩菜剩饭”也有法规!看到这个说法,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我们的餐桌浪费现象的确太严重了,以至于地方政府都要出台法规来进行约束。勤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从实际感受来说,不少还是没有树立起这样的意识。您对这个现象怎么看?

  吴永强:这个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我们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确实这些年奢侈浪费的风气在社会上绵延的比较多。针对餐馆的浪费,如果说以前的光盘行动更多的是号召自律自省的话,现在一些地区和一些城市出台这种强制性、惩罚性的规定希望来遏制舌间上的浪费,其实也是一种探索或者寻求机制性的避免浪费的做法。

  餐桌的浪费该不该罚,毫无疑问对于这个问题回答是肯定的,该罚,因为我们应该尊崇一个朴实的理念就是花钱多少虽然是你自己的事情,但是公共资源是大家的,这种过度消耗浪费资源,其实也是对别人权益的一种侵犯,当自律不够的时候引入约束性的一些规范制度,来约束甚至惩戒这种过度消费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武汉市即将推行“剩菜剩饭法规”的消息传出后,社会的反映褒贬不一。有人质疑政府的手是不是伸得太长了?这个都要出台法规来管,您是什么看法?

  吴永强:对于这个褒贬不一很正常,一方面说明现在社会的多元。但是另一方面其实更重要的,是如何看待对这个出台的法规,这里面有两个重要的层面,理解上的不同。

  第一个层面,我们虽然赞成对浪费的行为进行惩罚,但并不意味着政府总是通过权力强制来实现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决策高层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一直以来我们的政府管理理念习惯于出台限制性措施,因为这个最方便,民众如果触犯了,我启动公权力来处罚,确实是一种典型的懒政、惰政的行为,比如说我们实行的限购、限行、限号等等对实质的拥堵并没有起到缓解。

  但第二个层面,我们也应该理解或者说认识,对于出台这些限制令针对的内容我们应该有个区别认识,比如说限购、限行,它是制约了本该享受的正当权利,而限制浪费针对的内容本来就是错误的,不鼓励的行为,所以说从这个角度来讲对浪费进行限制还是值得肯定的。

  处罚餐桌浪费的行为能不能多一些比较温和的、人性化的措施,比如说光盘行动这样的公益宣传、减少浪费的服务措施,比如说餐厅能不能出一些政策,顾客少点就给一些优惠等等,消费者可能更容易接受。遏制餐桌浪费大家觉得有惩有奖更有效果。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树立起健康的消费习惯,除了出台法规进行奖惩之外,您觉得还有没有一些好的思路,其他的办法呢?

  吴永强:首先,对于出台这个法规,我们担忧的就是法规是不是有一个恰当的执行力,是不是走偏,甚至出现一些权利的过度滥用,甚至在强制性上对餐馆演变一种另类的城管的行为。

  其次,说到有没有更好的一种方式,既温和又起到作用,一直以来这也是我们政府管理表现比较弱的一方面。除了政府管理职能部门以外,政府应该更多地调动行业社会组织来进行管理,比如说餐饮行业协会,它在餐饮行业的准入、评比、晋级等等多个方面,其实是可以实现对餐饮机构的约束的。但是在现实当中由于政府职能过于强大,导致这些行业协会功能萎缩,除了起到一些传统的促进作用以外,缺乏真正的、实质的对行业的管理约束作用,我觉得以后在这个方面我们应该多给行业机构一些支持和引导,让它们发挥更大的能动性。

【编辑:宋亚芬】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