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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拟实行热计量收费管理 将可自主调节室内温度

2013年10月11日 10:22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将有望在集中供热的民用建筑逐步实行热计量收费管理。完成节能改造的城镇居住建筑,居民将可自主调节室内温度,节省采暖费。

  9月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草案)》规定,北京市实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逐步实行集中供热的民用建筑热计量收费管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访谈时介绍,在老旧住宅抗震节能改造中,2010年以后的工作内容包括更换节能窗、做外墙屋面保温、更换单元门,安装楼栋热计量与水力平衡装置,2011年以后(“十二五”时期)的节能改造又增加了室内热计量与温控装置,有条件的对楼道内分户外墙做保温。

  据介绍,热计量改造,主要内容是安装楼栋、户内热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室内散热器安装了温控阀和分户热计量装置,冬季采暖时居民可以根据不同房间不同使用时间情况,通过调节温控阀,调节室内温度。实行热计量收费后可以节省采暖费的支出。热计量的改造费用不用居民承担。

  从2007年开始,北京市组织城镇非节能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到2013年底将有4660万平方米,约78万户居民的住房进行节能改造。仅按2012年和2013年两年改造的2500万平方米居住面积计算,全市每年可以节约采暖能耗25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56.5万吨。(记者余荣华)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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