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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发改委借峰度冬推天然气价改(2)

2013年10月15日 09:12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与此同时,新华社昨日称,中石油已承诺“将多措并举保障天然气供应”。中石油预计,今冬明春供应天然气57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3.1%。其中,安排陕京系统管道向首都供气74.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

  作为对国家发改委公告的回应,中石油坦言,已安排塔里木油田、长庆油田、青海油田和西南油气田等四大冬季保供主力气区满负荷生产,预计向下游用户供气超300亿立方米。同时,与中亚天然气管道各供气方衔接,按最大可供资源量进口天然气120多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

  除了供应,配套也成为重点“关照”的目标。上述公告称,将抓紧推进中石油永清-泰州联络线、大唐煤制气进京管道等项目建设,确保用气高峰前投用,提高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加快城市管网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市供配气系统,形成环形配气管网,增强配气能力。

  推进天然气改革

  在“堵住”天然气缺口的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强调了“疏”——天然气价格改革。

  《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与“浓墨重彩”地强调保障供应和管网建设不同,对改革的话题,公告只用了相对少的篇幅。

  “各地要按照我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抓紧出台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方案和配套措施,争取冬季用气高峰前完成全部疏导工作,切实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供需的作用。”公告称,“同时,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在终端消费侧推行季节性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价格政策,促进移峰填谷和节约用气,缓解天然气供应压力。”

  “这是在用价格手段控制天然气的整体供应和消费。”林伯强解释,“或者说,这是在为未来的终端天然气涨价作铺垫。”

  “从客观条件看,确实有涨价的必要。”林伯强说,“目前,中国天然气已有的改革到门站价就停止了,还不涉及终端。无论是从保障企业的积极性、平衡进口天然气的亏损还是从国外部分国家的经验来看,都要通过提价的手段平衡各方面利益。”

  2011年12月26日,广东、广西两地启动了天然气价改试点。当时,国家发改委称,改革试点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天然气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法定价;将现行区别气源、路径,分别制定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的做法,改为分省制定统一的门站价格。而在今年6月底发布的文件中,亦仅提到“决定自2013年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做调整”。

  大宗电子商务平台金银岛的分析师马季此前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国内天然气价格水平偏低,没有完全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和资源稀缺程度,不利于天然气合理使用。特别是,进口中亚天然气按国产气价格亏损销售,不利于调动企业实施‘走出去’引进资源的积极性。”

  不过,林伯强认为,改革必须要考虑到全民的利益,一方面,要在价格调整时,举行听证会;另一方面,还是要扮演好政府和企业的角色,并尽可能低让利。

  事实上,国家发改委2011年底提出的目标是,“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官方和民间均曾强调过的“阶梯气价”,再次出现在了官方文件中。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也曾提到“全面实施天然气价格改革,试行居民阶梯气价”。

  “这符合趋势,能考虑到各阶层使用天然气的需求。”林伯强认为,“但一方面,还是要在上海、江苏等天然气使用较多的城市进行试点,为今后提供借鉴;另一方面,也可学习阶梯电价和水价的一些经验,统筹各方面因素。”国际金融报记者 黄烨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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