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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能效何时不再虚标?

2013年12月09日 13:58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0)

    前不久,国家标准委公布家电能效新标准,涉及变频空调、洗衣机、平板电视、吸油烟机、热泵热水器5类家电产品。其中,平板电视、变频空调、洗衣机的耗电量标准均出现了大幅下降。

    根据变频空调的新能效标准,原来的1级、2级能效空调等级自动下调一级,分别变为2级和3级,同时新增更高标准的1级能效等级。而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1至3级的能效指数,分别都提升了一倍左右,省电标准提高了100%。滚筒洗衣机原来的1级能效仅相当于新标准的5级,意味着现在的2级至5级能效产品全都淘汰。

    家电新能效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家电产品的节能环保水平,推进家电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但是记者在采访时也发现,家电能效标识依据仅是在实验室状态下测算的理想参数,而且国家对标准没有严格的规定,导致了产品“虚标”现象较为严重。

    在节能产品的推广中,产品能效的真实是达到政策效果的前提保证,这关系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否遭到侵害。之前网上不断有消息报道称,一些家电企业存在着能效虚标和骗补现象,这也大大增加了消费者对于产品能效标识是否虚标、企业是否诚信的疑虑。

    而实际上,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表述,我国目前实行的制度是“由产品生产者自行检测产品能效,并依据检测结果和相关标准自行确定标识信息,自行印制和粘贴标识,向相关授权单位备案,并对标识信息准确性负责,接受监督检查”。

    “也就是说,能效标识实际上是厂家的一种自检行为,究竟是否准确,很大程度上依靠厂家的自觉性。因此,一些企业为了偷工减料,达到国家标准,会尽量把产品的能效标准上调,个别中小企业更是纯粹‘虚标’,5级标2级,等等。”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理事长姜风指出。

    “在这种环境下,消费者的权益就会受到侵害。多年来,我们一直呼吁家电行业要自律,反对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姜风告诉记者,“早在2010年7月,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就起草了家电业的《自律公约》。《自律公约》的原则是‘公平竞争、相互尊重、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目的就是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中国家电行业的健康发展。”

    姜风表示,节能标准的制定要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要与中国的环境保护程度相吻合,标准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她举例指出,如目前的电饭锅标准就不太符合实际情况,标准要求既要煮得时间快,锅壁又不能太厚,这样经常会造成一些品牌的产品出现生米煮不熟的现象。另外,洗衣机的标准过分要求节水,而很多洗衣机在水少的情况下没法将衣服洗干净。因此,对于节能标准存在问题的地方,相关部门应该予以解决,并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和法规体系,切实加大对违规主体的处罚力度。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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