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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经济手段将挑治霾大梁

2014年02月14日 16:1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2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值得关注的是,会议提出了要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简言之,就是要发挥经济手段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作用。

  我国自1978年实施排污收费制度以来,经济手段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已有30多年。从实际工作来看,一些经济手段在实践中的运用是卓有成效的。相比其他外在约束性的手段,具有内在激励性的经济手段对环境治理的正面效果更持久。但从总体来看,我国当前在环保领域应用的经济手段种类不多、方式单一,部分经济手段的作用因种种原因无法得到较好发挥,与预期中的效果还存在一定差距。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发挥经济手段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作用,其中包括对煤层气发电等给予税收政策支持;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制定重点行业能效、排污强度“领跑者”标准等。

  从具体问题来看,会议作出的多项部署无疑说明了国家对运用经济手段治理大气污染更加重视。从更深远的意义上来说,国家希望企业在越来越完善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下,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主动保护环境。

  一般而言,环境管理的手段大体可划分为两类:基于政府命令与控制的行政、法律手段和基于市场的经济手段。前者是解决环境问题最常见的方法,而且近年来,我国运用行政手段治理雾霾的确取得不小成果,但也存在不足之处。

  许多企业企图以最小的成本支出获取最大的收益,因此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往往会以种种手段逃避额外成本以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失,缺乏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与行政手段相比,经济手段通过利益导向来改变和驱动污染企业的行为,一方面提高了污染企业的环境意识和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能确保政策的相对弹性和灵活性。

  随着去年9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不论中央还是地方都大大增强了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环境管理的意识。

  2月11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去年中国环保工作进展时指出,为了配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环境保护部提出了22项拟出台的配套政策措施。其中已经出台的环保电价、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补贴、油品升级价格等6项政策措施,均体现了经济手段的运用。

  不久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针对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发出通知,明确了国家将在2014年和2015年继续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力度。

  2月12日,工信部发布《2014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表示,将研究提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改革思路,加大对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等的财政支持力度。

  2月13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公布,将支持北京、重庆、深圳等18个城市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

  有专家分析认为,由于环境问题日益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国环境保护工作长期以来过多倚重行政手段的状况已经开始改变,经济手段将在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首当其冲地体现在当下关注度最高的大气污染治理上。

  任何一种环境管理手段的运用必然会涉及到彼此冲突的多方利益,一方得益可能意味着另一方利益的损失,这种矛盾会影响到经济政策的落实。为了避免出现执行不到位、落实“打折扣”,各地在运用经济手段治霾时还应制定相应的制度,确保其产生最大效益。 ◆谢佳沥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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