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成都重污染天红色预警 全市建设工地停挖土石方

2014年03月03日 15:54 来源:成都日报 参与互动(0)

  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市建委日前制定出台了《成都市建设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适用于成都市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地铁)等建设工地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置。决定《预案》启动与否,以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的不同等级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为准,预警信息查询及来源包括: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网站(www.cdemc.org);“成都空气质量”等手机应用软件;“成都发布”“成都气象”“成都环保”等政务微博;电视、广播、报纸等平台,以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利用网络、短信等方式建立的预警信息发送平台。

  《预案》明确将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启动的不同预警等级,建设工地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其中预警三级(黄色)时,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土石方施工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预警二级(橙色)时,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绕城高速以内建设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预警一级(红色)时,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全市范围内建设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根据《预案》要求,接到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启动(解除)预警等级通知后,市建委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将立即通过信息平台方式通知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监察支队和相关处(室)启动(解除)应急预案;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接到启动(解除)应急预案通知后,应迅速传达到所辖区域内的建设工地。启动应急预案后,建设工地按不同的预警级别要求,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记者 袁弘)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