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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拟从明年起限行所有黄标车

2014年03月07日 11:0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市环保局公布《<东莞市机动车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报讯 (记者李直建) 从明年起,东莞可能将限行所有黄标车,明年底甚至扩大到全市范围。东莞市环保局日前公布了《<东莞市机动车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市民可在本月19日之前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悉,东莞市环保局制定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限行对象,即在2014年12月31日前,除国Ⅱ标准柴油黄标车外,其他黄标车辆限行。从2015年1月1日起,将所有黄标车辆纳入限行范围。

  记者了解到,东莞已从2012年12月15日起,实施第三阶段在用汽车环保标志分类限行。当时为了方便市民出行,考虑到东莞的客运公交车老化比较严重,客运公交车在短时间内无法全部淘汰,市环保局决定对在限行区域内经检测合格的国Ⅱ标准公交车辆,补发“东莞市内不受限行”印章的黄色标志,实行黄绿标管理,不实施限行措施。

  按照《征求意见稿》,各镇街将限行区域向市环保局备案,环保限行执法工作由属地镇街政府组织交警大队与环保分局联合实施。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十三项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处以二百元罚款、记3分。

  市民在3月19日之前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上述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邮箱hbjcqs@sina.com">hbjcqs@sina.com;联系电话23391068,23391092;信函地址为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市环保局车气所,邮政编码为523009。

  明年12月起拟将限行范围扩大到全市

  此次作为补充的《征求意见稿》称,2014年至2015年,东莞将用两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在已实施的三个阶段限行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环保限行区域到全市范围(过境高速公路除外)。

  第四阶段限行(2014年7月1日实施):将环城路纳入限行范围,即:每天8:00-20:00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环城路通行。环城路环保限行电子抓拍系统由公安交警部门利用现有设施科学规划建设。

  第五阶段限行(2014年12月1日实施):将各镇(街、园区)中心区纳入限行范围,即:每天8:00-20:00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各镇街中心区域通行。各镇街中心区限行区域由各镇街自行划定并向市环保局备案。各镇街环保限行执法由属地镇街政府组织交警大队与环保分局联合实施,每月不少于四次,交警部门抓紧建设各镇街限行区域电子抓拍系统。公交黄标车可给予1年时间过渡,过渡期内暂不在镇街中心区限行。

  第六阶段限行(2015年12月1日实施):全市限行,即:从2015年12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市内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大道、体育路、胜和路和石竹路通行;每天8:00-20:00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通行。各镇街环保限行执法工作由属地镇街政府组织交警大队与环保分局联合实施。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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