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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代表集体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

2014年03月11日 08:34 来源:深圳商报 参与互动(0)

  去年6月18日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在全国率先鸣锣开市,此后,上海、北京、广东、天津也陆续启动交易试点,成为用“市场的手”推动节能减排的重要探索。今天记者获悉,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市长许勤领衔深圳代表提交了集体建议,呼吁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发挥规模效应进一步促进碳交易的广度、深度和活跃度。

  据悉,为积极探索碳排放权交易在应对气候变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中的重要作用,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批准广东、湖北和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二省五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截至去年年底,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和天津等五个碳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交易。通过了解五个市场的筹备和运行情况,建议提出,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仍有四大难题亟待突破:

  —碳交易市场互相分割,难以发挥规模效应。碳交易市场相对独立,各地自建自营,在系统建设、设备购置、人力投入和运营维护方面的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比较严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费。此外,碳交易的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需要市场参与主体和交易量达到一定规模才能更好地发挥效果,但是目前单个市场的业务量受到限制,碳交易的广度、深度和活跃度不足,难以发挥规模效应;

  —制度设计差异较大,规范程度有待提高。由于缺乏统一规范,各地碳交易市场在交易制度和规则设计方面差异较大,交易门槛和准入条件也不尽相同。“例如深圳允许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并向境外碳投资机构开放。而其他市场或不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或者不接纳境外投资者”。建议提出,这些差异的存在,既对交易活跃度造成一定影响,也对市场之间的交流和对接形成了障碍,不利于未来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的建立;

  —碳交易的价格调控机制尚不完善。由于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自身价格调节机制还不够完善,可能导致价格大幅波动,市场投机行为的加剧,也将对有正常交易需求的企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后果,不利于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化程度有待提高。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角度来看,未来形成全球统一的碳交易市场是最为有利的。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仍属于起步阶段,经验相对缺乏,对国际合作规则的了解和熟悉不足,要实现碳交易的“引进来”和“走出去”,在全球碳交易市场形成一定的话语权,仍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提出,国家层面应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建立以《应对气候变化法》为纲领,《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强制报告条例》为骨干,相关部门规章为主体的、完整的碳排放权交易法律体系;应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完善碳交易价格调控机制,制定规则透明、流程公开的碳市场价格调控机制,在不影响碳交易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价格波动幅度,降低企业履约成本。

  建议提出,可以参照证券交易所做法,在全国设置南北两个碳交易平台,集中资源和力量打造国际一流水准的交易平台。同时,建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全国性的分行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化、报告和核查的标准、规范和指南,建立统一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体系,为未来我国碳交易平台参与全球碳市场的竞争打下基础。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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