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季度PM2.5超标2.43倍 将建立生态补偿奖惩机制
大众网记者今天从泉城环保世纪行启动仪式上了解到,尽管济南环境空气质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改善和提升,但一季度PM10和PM2.5依然超标。为此,济南将加快建立市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惩机制。
“今年1-3月份,尽管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改善和提升,但1到3月份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超过国家二级标准2.09倍和2.43倍,离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济南市环保局局长高立文在会上表示,虽然已经过了采暖季,但是济南市的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非常严峻。
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今年开始,济南对各区空气质量状况进行排名,并每月公布排名情况,对连续3个月排名末位的区涉气新建项目(污染防治项目除外)将实施“区域限批”。而今年一月份和二月份,历城区的空气质量排名都是末位。“假如3月份的排名仍是末位的话,我们将对历城区的涉气新建项目实施区域限批。”济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区域限批”是指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地区出现严重环保违规的事件,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这一地区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直至该企业或该地区完成整改。环保专家告诉记者,这一措施类似于“连坐”制度,不仅针对严重环保违规的个别项目,还针对该区域内所有的新改扩建项目。
同时,记者从启动仪式上获悉,济南将加快建立市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罚机制,实施市级向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县(市)区进行资金补偿,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恶化的县(市)向市级进行资金赔偿。并建立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及后督察机制,对经挂牌督办仍没有解决问题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方面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