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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开展机动车排污申报 不按规定登记最高罚两万

2014年05月23日 11:4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辽宁省大连市日前印发执行《大连市机动车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方案》,同时在全市开展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申报登记工作。

  据了解,本次机动车排污申报工作分为制定方案、申报登记、监督检查和汇总4个阶段,从5月到10月历时半年时间。申报范围涉及从事公共客运、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及大型厂矿等相关单位,申报的内容包括拥有车辆单位地址、法人、联系方式、车辆数量等情况以及车牌号码、车辆类型、登记日期、最大总质量、燃料类型、环保标志类型等相关信息。

  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副处长王东介绍说,本次申报登记工作截止时限为8月31日。环保部门将认真筛选排污申报登记的单位车辆,建立重点监管单位台账。其中,对黄标车、老旧车辆以及被举报投诉的冒黑烟车辆等将作为执法监管的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促使其淘汰报废。对不按规定履行申报登记的单位,环保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两万元罚款。通讯员王旅东 记者杨安丽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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