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加强空气重金属监测 规范监测点位确保监测次数
2014年05月23日 11:4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湖北省环保厅日前下发《关于抓紧组织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环保局加快做好环境空气重金属监测工作,为2014年重金属规划考核做足准备。
《通知》对湖北省各地监测元素做出划分。按照国家和湖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关于重点区域主要防控重金属污染物的规定,黄石市和大冶市重点监测砷、铅、镉,谷城县重点监测铅,郧县重点监测铬,钟祥市和武穴市田镇重点监测砷,大悟县重点监测铅、铬、砷。其他监测元素由各重点区域自行确定。
为规范监测点位,《通知》要求各重点区域应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确定大气环境中主要防控重金属的监测点位,保证监测点位与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密切相关,在集中区或集中区下风向处。在各重点区域组织监测时,应按照相关监测规定和标准严格实施,不得弄虚作假。如监测不达标的,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境空气中主要防控重金属污染物质量达标。
据悉,全省各重点区域将于上半年(6月30日前)、下半年(12月31日前)各完成1次以上监测。 熊争妍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