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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狮环保公安联手查处3起重金属污染案件

2014年07月08日 15:0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石狮市环保局、公安局近日立案查处3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截至目前,3起案件均已移交司法机关办理,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这3起案件均涉及重金属污染,分别位于蚶江古山村、蚶江镇水头和鸿山镇东埔村。

  3月26日,石狮市环保局、公安局及蚶江镇政府对蚶江古山村一个非法小电镀加工项目进行查处。项目主要从事挂镀产品加工,含有重金属污染物的生产废水直接排入“三化厕”,经环境执法人员取样检测,镍、铜等重金属污染物严重超标。

  4月1日,石狮市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鸿山镇东埔三村的一个铝合金阳极氧化项目进行调查,尽管与小电镀项目有所不同,但其产生的铬污染物同属重金属污染物,企业将严重超标的含铬废水直接排入生活污水管道。

  4月10日,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蚶江镇政府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位于蚶江镇水头村的五金电镀加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后发现,项目产生的电镀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蚶江镇水头村生活污水管网,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采样并检测,其中总铬、六价铬均严重超标。

  石狮市环保局、公安局当即对这3起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自“两高”司法解释实施以来,石狮市环保局联合公安局先后查处6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均为开展非法小电镀项目。今后,市环保局将继续联合公安局,积极发挥环境执法衔接配合机制的作用,加大对非法小电镀企业的查处力度,减少非法小电镀等项目对环境的污染。 汪娟娟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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