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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对环境案件开展督察 四家企业未有效整改

2014年07月17日 17:46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环保部7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情况,对鞍钢等4家未能开展整改措施的企业进行了处理。

  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2013年底至2014年初,环境保护部组织6个区域督查中心,对2012年查处和重点督办的环境案件开展督察,检查各案件执行处理处罚要求和整改落实的情况。93起案件中,有70起案件涉及的环境问题已处理处罚到位、执行到位并基本整改到位,占75.3%;19起案件仍在整改中,尚未完成,占20.4%;4起案件未开展有效的整改工作,占4.3%。目前,大部分企业处罚整改完毕,但仍有4家企业未能开展整改措施,分别是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化工总厂、哈尔滨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广西百色融达铜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城北污水处理厂。

  邹首民表示,针对出现问题环保部将分类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如鞍钢集团化工总厂等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先责令其履行处理处罚决定,若逾期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挂牌督办期间,暂停以上企业除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以外的项目。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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