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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有效构建环境监察工作机制

2014年07月17日 19:1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王以淼

  当前,我国环境形势严峻,既有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深层次原因,也有政府干预不够、部门履职不到位、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公众环境意识不强等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阐明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构成及其改革方向、重点任务。过程严管就是要建立一套全面约束地方政府和企业环境行为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惩罚。这也是环境执法系统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从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实际出发,当前需要建立一套环保行政执法与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相结合的执法监管制度,进一步有效落实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环保监管责任以及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具体要围绕高压执法,着力推进环境监察执法机制创新,促进应急、信访、稽查各项工作,盘活整合环境监察力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将信访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充分保障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环境信访为线索,实现公众举报与依法查处相结合,通过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减少环境信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

  二是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结合,切实提升环保行政执法刚性。深入宣贯“两高”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解释,扎实推进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建设,强化与检察院、法院执法协作,提升打击环境犯罪专业化水平。

  三是将舆论监督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震慑违法企业、监督地方政府的正能量。既要监督和曝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也要传达执法正面成效。形成社会舆论聚焦,切实警示和督促企业、政府,借势集中力量解决一批难点、热点问题。

  四是将网格化监管与“四大员”建设有机结合,充分保障群众参与权。深化环境监管网格化和精细化,加强环境协管员、企业环境监督员、农村环保联络员和环保义务巡防员队伍建设,有效弥补基层监管力量的不足,掌握和了解各类环境污染隐患。

  五是将信息公开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建立企业关闭、停产、行政处罚等重点执法监管信息的发布机制,发动群众监督倒逼企业履行处罚决定,引导企业主动自觉守法。探索建立政府环保工作承诺信息公开制度,让公众督促政府兑现环保工作承诺。

  六是将防范环境风险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强化环境安全保障。全面深入推进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加强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执法检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通过严格执法,切实提高企业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管理能力。

  七是将指导服务企业发展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规范企业建设项目环境行为。以环保“三同时”验收服务为推手,开展环境教育培训、上门对接帮扶和远程咨询指导,排查和解决项目周边环境信访和污染隐患问题。

  八是将环境管理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形成环境监管合力。环境执法要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污染整治、排污申报与收费、污染减排与排污许可证管理等工作紧密衔接,综合运用项目审批、上市核查、区域限批、专项资金审核等约束手段,提高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综合成本。

  九是将借力民间环保组织力量与执法有机结合,逐步形成社会化监督机制。加强对环保非政府组织的培育和规范管理,引导和发挥民间环保组织NGO在参与环保、推动环保中的作用。

  十是将探索建立企业自觉守法制度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调查研究,探索建立适合不同类型企业的环境管理微观机制。利用市场机制有效整合全社会的环境管理资源,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委托中介机构对重点、难点污染企业“把脉会诊”,有效破解环境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切实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作者系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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