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包头市质监局出实招规范提升汽车油改气行业

2014年08月06日 16:52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参与互动(0)

  实施机动车“油改气”是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大力实施节能降耗的新举措。近几年来,内蒙古包头市油改气行业发展迅速,目前该市已有24家企业取得车用气瓶安装许可资质。为此,包头市质监局根据实际监管过程中所发现的无证私自改装、改装不规范、充装把关不严等问题,接连打出组合拳,着手进行了有效整治。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查各改装单位必须依法取得车用气瓶安装许可资质后方可从事安装;严格气瓶采购关口;严格气瓶安装关口;严格气瓶建档登记关口;严禁充装未加贴电子标签、电子标签超期、电子标签信息不清等违规气瓶;严禁充装无制造许可资质单位制造的气瓶、私自改装气瓶、报废气瓶或已到检验周期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等。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质监、公安、市政、交通、环保等部门履职尽责强化对车用气瓶制造、改装、充装、运输、经销、使用、检验及报废等环节的检查,强化对改装单位、气体充装站等单位的安全监察,确保改装单位能够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各气体充装站规范充装。同时强化车用气瓶电子标签信息化管理。

  严查违法行为。协调各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车用气瓶改装或气瓶充装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依法办理气瓶登记、气瓶未经检验,充装无制造许可资质单位制造、私自改装、报废或到期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上进行油改气安全知识的宣传,使市民了解油改气的好处,让改装单位明确油改气的有关法规要求和相关专业知识,让汽车管理者、拥有者及使用者逐渐认识油改气的发展情景,主动及时进行油改气。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包头市公共汽车运营车数为1366辆、出租车为5827辆;私人汽车拥有量为38.99万辆,油改气行业发展空间较大。特别是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方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加装燃气装置备案登记规定》,明确了机动车可以加装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天然气燃料装置,这意味着曾经躲躲藏藏的改“气”车,可以合法上路了。这必将推动许多私家车主把目光投向更为廉价、环保的天然气,纷纷给爱车加装“油改气”装置,使其能够在燃油和燃气之间自由转换。   □ 记者 李 艳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