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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9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涨0.4元/立方米

2014年08月12日 15: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调整非居民用气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指出,2013年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实施后,对市场供求产生了积极作用,国内资源开发和海外资源引进速度明显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显著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天然气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通知规定,此次调整,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其中,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化肥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

  通知称调价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天然气资源开发和引进,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引导资源合理配置。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和落实。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切实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抓紧开展销售价格疏导工作,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中新网能源频道)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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