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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确保湿地生态安全

2014年08月19日 18:3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自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开展以来,湖北省环保部门把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着力点。

  为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沉湖湿地污染问题,近日,湖北省环保厅组成专班赶赴蔡甸区沉湖湿地进行调查。省环保厅副厅长李瑞勤就如何控制通顺河上游污染和保护沉湖湿地环境与当地进行协调。

  早在今年年初,湖北省人大代表石正丽等人就在人大第2014531号提案 “关于关停通顺河上游化工企业治理通顺河水污染保护沉湖湿地的建议” 中反映了沉湖湿地污染问题,由于涉及上游多个地市及多条流域,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据调查,蔡甸区沉湖湿地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上游仙桃市的通顺河和洪道河(武汉市境内称黄丝河)。通顺河流经潜江市、仙桃市、武汉市三地,洪道河流经仙桃市,在武汉市蔡甸区沌口汇入长江,均为跨区域河流。

  近年来,关于通顺河流域环境问题的信访投诉不断,群众普遍反映通顺河和洪道河环境污染严重,严重影响沿岸居民的生产生活,并对沉湖湿地生态安全构成巨大威胁。

  多地联合排查排污口

  为彻底查清上游污染情况,今年6月,湖北省环保厅派出工作专班,会同武汉市、蔡甸区、仙桃市、潜江市环保局对通顺河流域开展首次环境联合执法行动。行动历时4天,共出动执法人员33人,沿通顺河对流域内的蔡甸区沉湖湿地、黄丝河、通顺河仙桃段、潜江段排污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共排查工业源、生活源及农业面源污染45个,查看市政排口、涵闸18个,对通顺河干流及支流的16个地表水水质监测点和25个工业企业排污口进行了采样检测,基本上摸清了通顺河水质变化情况、流域内污染来源等。

  湖北省环保厅重点对通顺河、黄丝河沿岸的38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25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突出的环境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天然堰塘存储应急废水、非法生产、无环保手续、 “三同时”未验收、长期超标排污等。

  建立跨界污染治理联动机制

  按照“向污染宣战”的部署和要求,湖北省环保厅对仙桃西流河污水厂、中星电子、潜江青桥化工等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下达了监察通知,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处罚情况将向社会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为确保通顺河流域水质污染逐步得到改善,湖北省环保厅要求通顺河流域水环境容量有限的地区,要对沿岸排污企业采取限产限排或季节性停产等措施。对已无环境容量的地方,要采取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期等措施。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依法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督促地方政府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逐步改善通顺河流域水环境质量。

  目前,沉湖湿地上游各地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跨界污染治理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关于建立通顺河流域预防和处置跨界污染纠纷环境保护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积极应对跨界水污染纠纷,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据了解,湖北省环保厅正在研究将沉湖湿地作为国际重要湿地纳入湖北省生态功能红线保护范围,确保湿地的水生态环境安全。

  沉湖湿地上游环境执法行动仅仅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环保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今年上半年以来,湖北省环保厅通过开展“四河流域执法行动”、环境执法“零点行动”等工作,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对企业形成极大震慑。

  余桃晶 李伟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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