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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规范清洁生产审核

2014年08月28日 14:26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潍坊市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45家重点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其中英轩实业、孚日集团等277家已完成审核。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日益紧缺的资源和环境质量的恶化,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制约因素,而传统的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环境需求,“清洁生产”理念应运而生。

  清洁生产通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改善管理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是实现环保工作由末端控制转向全过程控制的重要手段。

  潍坊市为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提高审核质量,在充分征求高校、院所专家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潍坊市清洁生产验收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适用范围、验收前提、验收标准、验收结果和处理办法。

  《指南》提出了不予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情况,包括存在不满足验收标准中的任何一条,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质量上存在审核重点设置错误或清洁生产目标设置不合理,没有对本次审核范围做全面的清洁生产潜力分析,数据存在重大错误包括相关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偏差较大,企业没有按国家规定淘汰明令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企业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环境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同时,按照专家组的量化打分,对企业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及咨询机构的服务情况做出量化评价,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通过),下次下达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时,按照期间验收企业的得分对各咨询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排名并分出等级,同时通报验收“不通过”企业和咨询机构名称。对出现两次验收“不通过”的咨询机构,不允许继续在潍坊从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朱婕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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