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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万人搬迁保护抚仙湖

2014年09月10日 11:3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记者蒋朝晖

  规划总面积1.1万余亩、涉及1.5万人搬迁的云南省玉溪市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玉溪市政府近日在澄江县右所镇马房村举行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退房还湖”工程启动仪式。记者看到,随着云南省副省长、玉溪市委书记张祖林的一声令下,几台挖掘机立刻启动作业,很快就将湖畔一排已清空的农房夷为平地。

  ■推进四退三还

  □削减面源污染

  据测算,农田面源、农村污水和畜禽养殖是抚仙湖的主要污染源,占入湖污染总量的80%。而抚仙湖理论换水周期长达250年,一旦水质恶化即意味着我国将失去206亿立方米的Ⅰ类淡水资源。加大抚仙湖保护力度,特别是强化北岸的综合治理,已刻不容缓。

  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项目是玉溪市委、市政府为从根本上扭转抚仙湖水质下滑趋势,举全市之力启动实施的“四退三还”(退人、退房、退田、退塘,还湖、还水、还湿地)支撑性项目,项目实施是有效消减抚仙湖流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负荷的关键举措。

  长期以来,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抚仙湖保护治理,认真研究采取多种方法措施,千方百计积极争取中央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支持,想方设法协调争取抚仙湖保护治理的政策、资金,创新体制机制,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特别是针对抚仙湖沿湖周边居住人口稠密、水位大幅下降、水质下降趋势加剧等严峻形势,张祖林带领玉溪市4套班子和相关部门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提出了更新的理念和更高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全力推动实施“四退三还”、入湖河道综合整治、拆临拆违等工作,明确提出要将抚仙湖北岸新环湖路以下村落、企业全部搬迁,农田全部清退,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北岸生态湿地,全面解决抚仙湖北岸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

  按照这一思路,玉溪市委、市政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于2013年9月11日正式启动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项目建设。

  据了解,这一工程项目规划总面积11295万亩,需搬迁21个村庄近1.5万人和16户企事业单位,拆除房屋建筑面积119万平方米,估算投资约72.2亿元。规划期限为2013年~2030年,近期为2013年~2015年,远期为2015年~2030年。

  ■提前实施搬迁

  □加快治理速度

  资金保障和群众搬迁安置工作是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项目建设中的两大难点。在中央和云南省的大力支持下,玉溪市各级政府齐心协力、共克难关。

  据澄江县县长李朝伟介绍,项目自2013年9月11日启动以来,得到中央和省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中央划拨江河湖泊保护治理专项资金1.5亿元;云南省政府于2013年12月20日在澄江召开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会议,对国有权属单位退出、项目用地保障、资金支持等具体问题做出了部署安排;玉溪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组建了高规格、强有力的项目建设指挥部,并从市抚管局、市住建局、红塔区、江川县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常驻指挥部参与、指导项目建设;并派出一名副市长坐镇指挥部,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据了解,在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约3.76亿元。一期湿地建设点澄江县右所镇大河口片区、马房村片区631亩湿地建设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一期搬迁点457户、1498人、283宗农房的协议签订工作已圆满完成。

  李朝伟说,2014年4月以来,按照玉溪市委、市政府“提前实施搬迁”的思路,及时研究出台了《〈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一期)农房搬迁补偿安置方案〉补充方案》,将原“先建后搬”的思路调整为“边建边搬”,并组织工作组全面开展群众工作。

  项目的推进得到抚仙湖沿湖群众的理解支持,一期涉迁4个村民小组1498人的搬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已于7月31日全面完成,用时仅一周,比预期时间提前了30天,和谐搬迁为顺利拆除农房、推进项目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退房还湖”工程启动仪式后,玉溪市将对已经搬迁的283宗农房进行全部拆除,为深入实施“四退三还”开创新路子、做出好示范。

  玉溪市市长饶南湖说,确保抚仙湖长期稳定保持Ⅰ类水质,是玉溪最大的生态任务和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下一步,玉溪市将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扎实做好各项后续工作,认真组织好农房拆除,加快湿地建设,确保湿地作用提前发挥。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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