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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力争年底前全部淘汰超标非法产能

2014年09月16日 10:56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山东省临沂市坚持市场倒逼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运用法律手段强制淘汰关停落后产能,运用经济手段倒逼约束控制类产能改造升级,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临沂市坚持对淘汰关停类产能实施集中整治,严格依法淘汰关停落后产能和非法产能。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全面清理、取消其享受的优惠政策,不予立项、备案或核准投资项目,不予提供信贷支持;对积极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经转型升级后,在符合产业导向政策和城市规划且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对其现有工业用地通过提高容积率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再征收土地价款。

  临沂市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各县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被兼并重组淘汰关停类企业的技改项目,纳入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政策范围,优先安排财政资金补助。力争到2014 年底,全部淘汰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不达标的非法产能。

  同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要素保障等多种途径加大调控力度,倒逼约束控制类企业加快向一般允许类和重点支持类企业升级。对约束控制类企业,不再享受新优惠政策扶持,引导企业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提高约束控制类企业生产成本,征收的资金纳入全市工业结构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的企业。不再审批新上限制类扩能项目,严格控制形成新的限制类产能。企业新上符合国家、省、市鼓励类产能的项目,优先列入全市重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重点项目,优先满足土地、资金等要素需求。

  王学鹏 凌绫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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