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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多次调整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 重奖之下必有勇夫?

2014年09月16日 11:0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陈媛媛

  建立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是近年来各地环保部门着力开展的工作。各地根据当地情况修订有奖举报制度,不断调整奖励额度,以期激励社会公众的积极性,有些地方更是将奖励上限调至5万元。

  按道理讲,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但是事实上,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实施后,各地“12369”环保热线接到的电话并未因此明显增加,有些地方出台有奖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规定半年后,仍无一人获此奖励。

  公众举报本是一件既可以弥补国家监管力量不足,又可以解除身边环境污染隐患的好事,那为何没有出现举报爆棚,并大量获奖的场景呢?

  首先是公众对有奖举报存在一定顾虑,担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对于环保部门来说,核发奖金有一定的条件,奖励对象一般为第一(时间)举报人。环保部门希望市民积极向环保部门举报有价值的环境违法内容,举报人在举报时需要提供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箱以及直接到市环保局等方式举报。

  而这种实名举报的方式会让举报人承担一定的压力。客观来看,不少人对举报心存不少顾虑,除非威胁自身生存环境,否则不愿意承担被打击报复的风险。如果政府不能对举报人提供有效的保护措施,举报人真实信息一旦泄露,就会对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即使用匿名举报的方法提供线索,举报者仍需经受精神考验。

  其次是举证。举报要靠事实说话。环保部门要求举报人提供被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主体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基本违法事实以及能够清楚说明违法情况的影像、书面材料(如用于污水偷排而埋设的暗管图)等证据或者重要线索。但是事实上,举报人提供的信息材料在很多情况下无法满足上述要求。虽然环保部门收到一些市民投诉,但举报的内容有相当一部分没有针对性,对环保部门查处违法排污单位没有直接帮助,无法作为奖励的条件。在网络上风靡一时的“随手拍”活动中,就有相当一部分图片,因为照片拍摄角度、时间地点模糊等问题,被视为无效

  举报。这是公众举报中常见也是最大的难题。

  第三,环保专业性强,除了较为直观的污水直排外,其他像偷排、利用渗坑、渗井排污行为则更为隐蔽,举报者如果不是对企业排污情况了如指掌,很难发现问题。而企业是否执行环评和“三同时”规定,是否限期完成治理任务等,举报者如果不了解环保政策法规,也很难准确举报。

  一个完备的社会系统,需要在方方面面对举报者的勇敢行为给予保护和激励。如果有奖举报在制度设计上不能消除公众担忧,不能适应现实情况,那么,想用有奖举报这招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后恐怕很难如愿。

  各地环保部门应逐步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多方征求各方意见,注重吸收有奖举报施行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举报办法,使有奖举报成为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

  在全国首开污染有奖举报先河的浙江省富阳市,环保部门专门制订了《举报受理保密规定》、《举报查处程序》等,凡参加举报受理和执法的人员,不能将举报人和查处情况告诉任何人,包括爱人、父母在内的所有亲戚朋友。如有发现通风报信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直至调离工作岗位,造成重大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环保厅将对“随手拍”粉尘污染的拍客加大宣传力度,把因气温而导致水蒸气凝结现象的工业企业烟囱冒烟状况和远距离、逆光拍摄等拍摄角度存在问题的图片予以详细解释说明,避免拍客因专业知识限制而造成的物力、精力消耗。

  只有制定更切实际的激励机制,创新举报制度,让公众在举报违法过程中有安全感,才能更大限度地激发大家参与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的信心。

  相关链接

  各地多次调整有奖举报制度

  奖金水涨船高

  浙江

  2001年,浙江省环保厅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举证、协查的程度和被举报单位对环境危害程度,或者因举报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损害的,由负责查处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举报人予以200元以上到2000元以下的奖励。征得举报人同意,也可给予通报表扬。

  四川

  2004年,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岷江、沱江流域水质的迅速改善,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决定对岷江、沱江流域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举报人可得到500元~2万元不等的奖励。

  江苏

  2008年,江苏环保厅规定,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的,给予举报人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奖励。

  山东

  2011年,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奖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根据举报内容、性质、情节对第一举报人酌情给予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

  上海

  2011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环保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规定》实施,市民实名举报环保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获得1000元~1万元的奖励。

  广西

  从2013年3月15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可获得1000元~3万元的奖励。为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之成为环保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自治区环保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办法试行期一年。

  安徽

  从2014年起,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经环境保护部门调查属实的,根据举报的内容和性质给予举报者300元以上(含300元),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奖励(奖励金额含税)。安徽省环保厅发布《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规定》,环保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并报销其领取奖金的一次往返路费。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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