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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内斗升级 两大疑问悬而未决

2014年09月16日 13:17 来源:新快报 参与互动(0)

    雷士照明的控制权之争持续一月有余,雷士照明与德豪润达均长期停牌,截至目前,仍未盖棺定论。9月11日,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声称已向香港和开曼群岛法院,提起对王冬雷及雷士照明非法决议无效诉讼。不过,昨日雷士照明董事长兼CEO王冬雷在接受新快报记者专访时明确表示,“这不过是吴长江在转移公众视线,目前未收到任何一张传票。”王冬雷还表示,惠州基地的生产目前已经恢复正常,9月13日的日出货量达880万,已恢复到之前的正常水平。

    ■新快报记者 陈学东

    疑问

    1

    2.54%股权到底有没有?

    吴长江9月11日发布声明称,“雷士照明是从无到有一步一个脚印创立起来的,如同我的孩子,任何时候都不会抛弃。我仍然是雷士照明的股东,股权结构分别为已决议通过的(含期权)的2.54%和通过对德豪润达持股比例反射到雷士照明的5.13%。我个人的持股比例比王冬雷在雷士照明的持股比例还高。”

    对此,雷士照明授权律师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岩昨日对新快报记者表示,雷士风波发生后,吴长江在不同场合均声称自己拥有雷士照明2.54%的股权,但雷士照明董事会秘书处并未查到相关记录,在2014年8月29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吴长江也并未进行股权登记以参加股东大会。于公于私,吴长江都应该出示其截至为2014年8月29日的雷士照明持股情况证明,以澄清事实。此外,即便如吴长江所言,其持有雷士照明的2.54%股权,亦不能对抗股东大会的决议,这是最基本的商业规则。

    疑问

    2

    1.73亿元质押流到哪去了?

    9月10日,雷士照明董事会方面披露,公司独立调查委员会发现吴长江涉嫌违规进行抵押担保使雷士照明遭受1.73亿元巨额损失。对此,吴长江在9月11日的媒体通气会上回应称,这是在“误导公众”。吴长江提供的材料称,香港无极照明有限公司在兴建“雷士总部大厦项目”中出现资金短缺,向雷士方面申请借资,但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没有借款给无极照明,而是向银行为其提供担保。同时,无极照明也以在建项目提供了反担保,该在建项目加上土地价值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这些贷款全部用于了“雷士总部大厦”,反映的是雷士照明的根本利益。

    张岩昨天对记者表示,吴长江提到1.73亿元的质押担保是用于建设雷士总部大楼,“完全是为了雷士中国总部大楼自身的利益”,可是这个所谓的雷士总部大楼与雷士没有任何关系,雷士照明所有公告里均没有提到过重庆总部大楼,这座大楼只是吴长江夫人吴恋所持有的无极地产公司的一个项目而已。而这块地,也是当时吴长江承诺将雷士照明总部迁至重庆而换来的,最终转入了无极地产的名下。“在吴长江违规签署的质押合同上,明确规定贷款用来补充企业流动资金,而不能用来做固定资产投资或股权投资,如果真像他所说的将贷款用于建设所谓的雷士总部大楼,就涉嫌贷款欺诈。”

    ■王云涛/制图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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