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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严禁使用高硫煤 运输等四环节层层把关

2014年10月14日 14:0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通讯员王锦慧 于胜利 记者周迎久承德报道 河北省承德市近日制定《关于实施城市煤炭使用管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规范煤炭经营、使用和管理,严禁高硫高灰分燃煤和煤炭制品入市,从源头上严防大气污染。

  《通告》要求,全市范围内各类煤炭经营和使用单位一律禁止销售和使用硫分超过0.8%、灰分超过16%的燃煤和煤炭制品。全市各部门将共同加强监管,在运输、使用、检测、处罚等各环节层层把关。

  据了解,承德市将在主城区设立煤炭进市检查检测站,公安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具体负责检查入市运煤车辆;质监部门负责对入市煤质进行快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不符合控制标准的运煤车辆严禁进入市区。

  承德市对重点用煤单位煤炭实施质量控制,由质监部门按批次进行抽检,确保使用的煤炭符合控制标准。同时,要求煤炭经营销售单位每批次购进的煤炭均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经质监部门认定达到控制标准的方可销售。

  对违反规定使用超标煤炭的单位,环保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拆除或者没收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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