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应急措施何以成摆设
国庆后,一场来势凶猛的雾霾笼罩华北大地长达数日,近日环保部派出6个督察组直奔北京等8个城市督察,发现河北省多个城市存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形式大于内容,受到点名批评。
治霾应急形式大于内容主要表现为:一是措施上墙执行难,该停驶的渣土车照样飞奔在马路上;该停工的施工工地仍旧机器轰鸣、人声鼎沸;该限产的钢铁、化工企业仍然开足马力;该覆盖的土石方仍然黄土裸露;该限行的机动车照样上路。二是指挥不力,应急响应迟缓,应急发布滞后等。
治霾应急方案及措施为何成摆设?原因有三:一是重视不够。一些地方对治理大气污染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治霾非一城一地之事,要花费很大气力和很多财力,还不见得有效果,吃力不讨好,故总希望和寄托于靠老天爷降临蓝天晴日,靠冷空气吹散雾霾,治霾应急措施只是应付上级要求的“应景之作”,当重污染天气突然来袭,自然措手不及,应对不力。二是反应迟钝。落实治霾应急方案功夫在“诗外”,大量的准备工作要做在平时,包括指挥协调系统及机制运行的演练、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物资的储备等。平时准备充分、工作到位,才能防患于未然,高效运作。反应迟钝暴露了政府部门准备工作严重不足的“软肋”,也是一种应对污染的懒政行为。三是执法不严。按照环保部要求,当重雾霾天气来袭时,各地应急方案要做到:建筑工地停工,相关企业要限产减产,机动车要限制上路等,这其中既涉及企业经济利益,也涉及民生利益,阻力与困难之大,不必讳言,如果政府部门奉行本位主义,过多的从城市及自身利益考量,执法势必就会成为“软柿子”,治霾应急措施就难于落地。
治理雾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既需要常态化治理,也需要跨地区、跨区域联合协调治理,更离不开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防治。当重污染天气降临时,无论政府、企业及公民个人,都有责任担当,作出必要的利益牺牲。只有人人担责,践行低碳生活,减少排放,才能共同趋利避害。为确保国家治霾战略及措施落到实处,对少数地方应急工作形式大于内容的不作为必须坚决纠正和问责。
尹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