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4)
贵定落实三项改革措施促进农业节水增效
整齐的渠道,崭新的量水设施,绿油油的蔬菜……走进贵定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区,展现在眼前的不仅是焕然一新的沟渠管道,还有群众满脸的丰收喜悦。
2013年以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春风吹到贵定县的田间地头,一系列可喜的变化随之发生。
完善工程措施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云雾镇云雾湖灌区和盘江镇马场河灌区是贵定县201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区,试点项目总投资1080万元,规划灌面4600亩。
项目实施以来,完成改造干支渠10.11公里,新建末级渠道4.22公里,管道安装6.32公里;新建沉沙池(含闸井)80套,安装计量设施80套,用水户协会能力建设2个,新建办公管理房100平方米;整合资金改造排涝沟2.42公里,排水沟4.11公里。
县水务局局长唐春华说:“执行‘定额供水、计量收费、超额加价’的水费制度后,实现灌区亩均节水50立方米以上。通过工程改造,农业灌溉条件明显改善,灌区由原来的‘靠天栽秧’变为‘旱涝保收’。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5提高到0.65,灌溉保证率由50%提高到80%,项目区年节水23万立方米,相当于500多亩水稻田或2000多亩旱作地的灌溉用水。”
创新管理模式明确工程管护主体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贵定县结合灌区管理实际,积极推广“水管单位+协会+农户”和“水管单位+协会+公司”的管理模式。
通过改革,将项目区的山塘、机井泵站、末级渠系、量水设施、灌区输水管道、水池等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明确给村集体,并向受益村村委颁发产权证书,由村委会将使用权和管理权委托给农民用水户协会进行管理。
另外,按照协会制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将水费收入的50%用于支付管水员酬劳,40%的水费用于末级渠系的维修养护,剩余10%的水费作为建设基金。
每年灌溉结束后,由协会组织各片区用水组开展摸底调查,将需维修的工程量上报协会统一安排,对工程维修养护好、缴纳水费积极性高、节约用水的片区优先安排,县水务局向上争取国家维修养护资金给予奖励补助,使灌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管护经费得以保障,管护主体得以落实,有效解决了支、斗渠及田间渠系的建后管护问题。
推行终端水价减轻农民水费负担
“我们村原来水利设施不完善,浇地费时费力,一到交水费大家都有意见。现在渠修到田里,按户计费,比以前方便划算多了。”云雾镇平伐村支书柯庆贤对水价综合改革赞不绝口。
贵定县在试点项目实施后,通过召开用水户代表大会讨论,由用水合作组织或村民组织自主定价,针对不同类型工程和农作物种植结构实行分类定价。
每年6月底前,各片区用水组按照总用水量先预交50%的水费,待灌溉结束收割后,每年12月底按总用水量计量收费结算。针对没有条件安装计量设施的灌区,待灌溉结束后,每年第四季度征收水费;同时,以核定的用水定额为基础,对用水量在定额控制范围之外的用水组进行累计加价。
他们将因价格提高而多收的那部分水费作为奖补基金,县财政每年从冬修面上工程经费作为节约用水奖励基金,加大节约用水奖补力度,并设立专账,专户储存。
该县通过推行“定额供水、计量收费、超额加价、协会管理”的农业水价改革模式,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从而提高了农民“水是商品”的意识,群众节水观念有了根本性转变,用水户由“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