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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保所可以挑大梁

2014年12月02日 15:0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吴超

  乡镇经济近年来凭借乡镇企业灵活多变的经营机制得以迅猛发展。但是,由于乡镇企业往往投资少、规模小、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有限,农村环境问题十分突出。面对新形势下环境纠纷日益增多的趋势,如果不能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乡镇环境问题,小问题就可能演变为大问题,局部利益就可能影响到全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环保部门一般只设立到县(市、区)一级,乡镇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出现环境问题后,执法人员需要从县城赶到乡镇处理,这不仅造成了人力物力的不合理配置,而且如果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极有可能由于时间和地域的问题扩大污染,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以乡镇为单位,设立乡镇一级环保所是改善农村环境的一项必要条件。

  目前,在不少地区,乡镇环保所正逐渐成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生力军,但就当前农村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来看,仍不过是杯水车薪。

  为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确保农村环境安全,笔者认为, 在落实环保各项制度的前提下,设立乡镇一级环境保护所,可以有效解决农村环境管理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加快在乡镇设立环保所。这样不仅可以及时掌握乡镇企业排污的现状,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还可以使乡镇企业自觉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这样可以更好地解决群众的环境投诉,及时处理乡村环境突发事件及各类环境污染案件。

  一是可有效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确保农村新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乡镇环保所可对新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全过程跟踪监管,方便对各种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拉网式检查。针对各乡镇具体的减排计划,可以适当提高对农村所有新建项目环保准入门槛,严防污染严重的企业和淘汰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向农村转移,防止“十五小”、“新六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可具体掌握农村新建项目验收工作的第一手材料,对符合验收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可就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是方便联合当地乡镇和部门加大对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扩大农村环境执法范围。防止城镇和工业化进程中的污染项目向农村转移,加大对乡镇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乡镇环保所可以引导高污染、低产出企业走一条节能环保的路子,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与建设项目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乡镇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可以建立农村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和体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面广量大,有时会涉及个人利益,而人们的环境意识普遍淡薄。基层环保所不但可以配合上一级环保部门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构,还可以确保乡镇环保工作形成合力,到边到底,从而形成反应敏捷、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

  四是可以充分发挥乡镇环保联络员、环保助理员的作用。依靠他们对身边情况底子清、情况明的优势,协助开展信访查办、生态建设、污染控制等多项环保工作,合力治污,变被动环保为主动环保,将此地区环保工作推向新台阶。

  五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使环保工作真正深入基层,提高农民环境意识。通过环保所的工作,可以使当地农民真正意识到农村环保的重要性,使其自觉地维护农村环境,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农村环保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山东省茌平县环境保护局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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