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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依靠法律制度保护环境

2014年12月02日 15:09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要准确把握新《环保法》的特点和亮点,不断认识和适应环保的新常态。”四川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在近日召开的四川省环保厅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强调。

  据了解,此次四川省环保厅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是历史上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一次。

  姜晓亭在会议上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和省环保厅机关、各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用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

  他强调,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最大特点在于推动建立绿色发展模式、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主要亮点是引入了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确立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区域限批制度;明确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规定了统筹城乡环保设施建设;提出了建立联防联控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了环境违法按日计罚制度;授予了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权力;引入了公安机关对环境违法进行行政拘留;加大了对行政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姜晓亭表示,新《环保法》无论是适用广度、创新力度,还是严厉程度,都是史无前例的,是名副其实的史上最严《环保法》。环保部门要努力适应新《环保法》的各项要求,着重解决思想观念不适应、队伍素质不适应等问题,认识和适应环保新常态,较真、问责、实施质量考核、信息公开等要求。

  姜晓亭要求,四川全省要全力抓好集中开展全省环保大检查,强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大力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整治,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不断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记者王小玲 通讯员魏旭东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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