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湖北省《十堰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市)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通过国家专家组评审。
根据《规划》,十堰计划实施5大类67个重点项目工程,2030年以前十堰将打造成为产业体系先进、生态系统健康、水净天蓝景美、城乡和谐繁荣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市)。
《规划》范围为十堰市域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2.36万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4年~2030年。其中2014年~2020年为全面建设期,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为目标,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2030年为巩固提升期,十堰市全面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规划》方案设计分为优化国土空间与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五大体系,统筹安排生态环境巩固提升工程、生态经济发展工程、生态人居营造工程、生态制度创新工程和生态文化培育工程5大类67项目重点工程。
据悉,去年湖北省提出创建“国家生态省”目标后,十堰率先提出“国家级生态市”创建目标,计划2020年建成。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6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全国55个地区入选,十堰市名列其中。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市)创建,十堰从今年开始,每年创建生态乡镇25个、生态村300个,其中今年十堰将创建25个市级生态乡镇、300个市级生态村列为2014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