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环保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保障金超600亿元

2014年12月05日 10:1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环境保护部4日公布了一批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名单,包括22个省区市的近5000家企业,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电力、医药、印染等行业。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7年至今,投保环责险的企业已经超过2.5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超过600亿元。

  据了解,环责险是以市场手段应对环境污染风险、保障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主要方式,也是强化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产之后的事中监管的重要机制。2006年以来,国务院多次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建立环责险制度,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会同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试点工作。2013年,两部门在总结前期6年试点经验基础上,又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涉重金属企业投保环责险,鼓励石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

  这位负责人指出,环责险作为市场机制,其发展除了环境法治的直接推动外,更重要的是必须依靠市场的内生动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环保部门应及时公开投保企业等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借助各方面力量形成监管“合力”。特别是对环境风险高的企业,通过政府监管、公众监督等方式,推动企业在环境风险管理和应对上投入合理的成本,切实降低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隐患,激励企业引入保险机制、借助市场力量来发现和降低自身环境风险。同时,必须加快建立最严格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破解因污染损害赔偿范围过窄、环境损害成本过低,导致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的不合理现象。(记者杨维汉)

【编辑:宋亚芬】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