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宁波鄞奉海事处“六项措施”保障电煤船舶高效运输

2014年12月12日 14:30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近期,冷空气频频来袭,海上频发大风大浪恶劣天气,极易引起水上交通事故,给通航作业安全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为保障电煤等民生运输船舶的安全、高效运输,宁波鄞奉海事处做好严格监管与优质服务并举,采取“六项措施”积极为电煤运输船舶的高效运输“保驾护航”。

  一是提供优质服务。主动走访明州和长丰电厂、港口生产部门、船舶代理公司等单位,提前掌握到港运煤船舶动态。实行“绿色通道”服务,实施电话预约签证,优先办理,确保网上申报、审批快捷高效,优化电煤运输船舶的申报审批和进出港签证手续,助力电煤流转能力和船舶周转效率“双提升”。同时对电煤运输船舶进出港签证实施“24小时预约,随到随办”制度,对大型电煤运输船舶进出港实施护航警戒服务,缩短船舶在港时间,提高船舶通关效率。

  二是落实“预警预控”。加强与气象、海洋等部门联系以掌握最新海上气象信息,通过移动短信平台、VHF等向电煤运输船舶发布航行安全信息,督促其做好防范工作。

  三是做好沟通协调。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积极与辖区船舶代理公司、港调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强对流天气或台风期间的前后疏港工作,积极指导辖区电煤运输船舶安全有序进出港。

  四是加大巡航检查力度。增加对辖区煤电等重点物资运输船舶进出港主要航道的巡航检查频度,积极劝导捕鱼船、避风船舶及锚泊船不得占用航道,避免妨碍大型电煤运输船舶的安全进出港及靠离泊作业,维护良好的通航秩序。

  五是积极实施“服务性”安检。重点检查船舶的航行设备、救生消防设备、系泊设备,指导船方及时纠正安全隐患,确保电煤运输船舶状况良好,各项安全、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六是强化“应急待命”。要求所有海巡艇、车辆及清污单位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以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险情和突发事故,制定和完善各项预警应急机制,保障电煤船舶运输安全。(记者 林杨松 通讯员 周良华)

【编辑:宋亚芬】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