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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试点放开天然气直供气价

2015年03月01日 10:0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昨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决定自4月1日采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显示出国家加快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决心。

  增量气价格大幅下降

  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4月1日采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指出,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将各省份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实现价格并轨。同时,放开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下降,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也相应回落。因此,天然气价格调整后最大的获利方是产业链下游,改变因油价下跌带来的天然气被替代局面。特别是对于使用增量气的用户,增气量价格大幅下降,对包括LNG和CNG加气站、城市燃气、工业用气、燃气发电等行业都是利好。

  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

  直供用户,是指直接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买天然气,用于生产或消费、不再对外转售的用户。2012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出的《关于规范城市管道天然气和省内天然气运输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提出,“鼓励上游生产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大用户直供,减少中间环节,避免层层转供,降低供气成本”。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一是天然气可替代性很强,其他能源产品均可与之形成竞争;二是近年来海上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和液化天然气产能逐步增加,上游气源已形成竞争格局;三是预计今后一段时间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供需相对宽松;四是直供用户用气量较大,具备较强的价格谈判能力。

  此次放开直供用户的价格管制后,国内已经放开价格的天然气将占到全部消费量的40%,市场化程度已显著提高。“价格放开后,对调动企业生产和进口积极性,释放非常规天然气产能,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天然气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4年底,上海市政府批准组建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展天然气现货交易。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放开后,国家将引导这部分气量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逐步形成中国天然气市场价格。

  居民用天然气没有影响

  针对这次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对国民经济和下游用气行业的影响,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仍不作调整,对居民生活和价格总水平没有直接影响。

  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存量气全年提价总额和增量气降价总额基本相当,社会负担总体持平。对用户来说,增量气比重大的,用气负担将大幅减轻;存量气比重大的,用气成本虽有所增加,但由于价格涨幅不大,影响有限。

  按照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三步走”的战略,国家发改委在2013年6月、2014年8月连续两次调整非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计划于2015年最终完成并轨。而此次年初就大幅下调增量气价格,不仅实现了存量气与增量气门站价格的并轨,而且放开直供用户气价,推出了交易中心,引导放开价格气量进入交易中心交易,已经超出了并轨计划,真正实现了天然气价改的破冰。国家发改委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天然气交易市场建设,最终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2015年要全面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文/本报记者 匡小颖

【编辑:张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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